语文教学目标的“集中”与“显隐”
2016-09-01鲁凌波
中学语文 2016年4期
鲁凌波
语文教学目标的“集中”与“显隐”
鲁凌波
一、教学目标的集中
李海林教授曾经主张一堂课要有一个教学指向,认为“教学指向”既是教学目标之所在,也是教学内容的纲领性表达,同时也是选择教学程序的基准,这个教学指向是总的统领。我认为,集中的相对单一的教学指向决定着一堂课的教学目标要相对集中,不能贪多求全,面面俱到,若想字词句段篇、思想艺术都想抓,只能是如蜻蜓点水,不深不透。“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正如林忠港老师所说:“语文教学的一个通病,就是教师贪多务得,教学目标过繁,教学内容过杂,教学环节太多,教学效率过低。这些问题的核心,就在教学目标,因为教学目标决定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决定教学环节,教学环节决定教学效率。教学目标是决定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精简教学目标是当务之急。”“确立教学目标的最高境界是‘舍’,舍弃那些冗长的、枝节的、细碎的目标,留下精要的、主干的、核心的目标。”①只有目标集中了,才能挖掘深入透彻,从这个角度说,一堂课有一得就不错了,侧重于一个目标,学生能得到语言和思维的深入而全面的训练,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品质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教学《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一课,基于教学目标集中的原则,可把教学目标定位于“学习具体内容加以概括的方法,体会本文论证严密的特点及作者深沉的感情”。
教学过程:
(导语略)
第一大教学板块。让学生找出或概括出课文每一段的中心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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