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的构建
2016-08-30王帆乐刘雪凤
中国科技论坛 2016年7期
王帆乐,刘雪凤,赵 杰,吴 凡
(1.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0;2.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东盟研究院,广西 南宁 530004)
中国-东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的构建
王帆乐1,刘雪凤1,赵杰1,吴凡2
(1.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江苏徐州221110;2.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东盟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04)
中国和东盟国家随经贸往来的深化,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已取得一定成效,并初步建立包括多边、复边和双边合作体制,但并不完善。从加速协调机制条约化、完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促进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保护合作、实行区域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方面入手,是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的必经之路。
中国-东盟国家;知识产权;条约化协调机制;争端解决机制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作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对全球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从20世纪初5%一跃至现在80%~90%[1],成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后的第三大经济支柱。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使中国与东盟国家优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对深化区域经贸合作、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提升知识产权竞争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 中国与东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现状分析
中国与东盟国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符合现实发展的需要,已形成包括多边、复边和双边机制在内的合作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因起步晚、起点低、发展慢的现状使得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尚不完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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