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高职校企合作中的应然作用
2016-08-13植宝
现代职业教育·职业培训 2016年8期
[摘 要] 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决定我国高职院校必须开展校企合作。实践经验说明,高职校企合作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有力主导。在合作治理理论视角下,分析了政府在高职校企合作中的应然作用。
[关 键 词] 政府;校企合作;应然作用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24-0094-01
职业教育工作“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能由直接承担筹办和管理转变为指导者和调控者,高职院校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强力主导。在高职校企合作中,政府积极的主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关系中,这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体,需要政府的桥梁和协调。
一、政府推进校企合作的理论指导:合作治理理论
高职校企合作开展期间,由多方共同参与,其中包括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这属于社会公共事务范畴。在以往的实践进行中,更多的是靠经验和人情协调校企合作多方关系,这显然无法适应高职教育从规模外延式发展向質量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历史转变。政府推进高职校企合作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我们可以利用公共管理的合作治理理论来为其提供思绪。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合作治理是指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民众团体甚至是普通公众等在平等、合作的原则下,以达成某个公共服务为目标,多个主体共同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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