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域经济共同体的跨行政区治理体系建构
2016-08-11陶希东
创新 2016年4期
■陶希东
基于区域经济共同体的跨行政区治理体系建构
■陶希东
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表现为从普遍各自为政的“行政区域经济”向城郊一体的“大都市区经济”,再走向突破城际省际边界的“跨界区域经济”的基本演变过程。跨区域经济共同体具有地理空间的相邻性和跨界性、经济互补共享与社会融合性、城市政府的高地理密度性和共同责任性。跨区域经济共同体建设面临多重体制障碍,建议积极构建多级政府、社会、市场、民众等多元参与的“跨行政区多层—多要素—共同治理”体系,并配套相关政策,包括制定《国家政府间关系法》,改革创新地方官员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政绩考核体系,改革锦标赛式的官员晋升制度,设立公平、公正的跨行政区利益司法调解机制。
区域经济共同体;行政区经济;跨行政区治理体系
伴随着市场经济转型和城市化发展,中国区域经济表现出从普遍各自为政的“行政区域经济”向城郊一体的“都市区经济”,再走向突破城际省际边界的“跨区域经济”的基本脉络。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在中国大地上形成了很多个跨市级或跨省级的“区域经济共同体”,发挥着带动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而破解受制于行政区划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一套纵横向互动合作的跨行政区治理新体系,直接关系着区域共同利益的最大化。本文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类型的演变入手,对中国特殊时期形成的区域经济共同体做出了尝试性界定和分析,并从政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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