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现代国家建构与边疆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
——基于政治社会化的角度

2016-08-11

学习与探索 2016年7期
关键词:政治社会化国家认同民族团结

任  勇

(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062)



现代国家建构与边疆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
——基于政治社会化的角度

任勇

(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062)

摘要:少数民族成员对于国家的认同存在着不同的认同类型,并构成了不同的认同序列组合。现代国家要有效调适这些不同类型的认同关系,充分培养少数民族成员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需要充分发挥政治社会化的作用。从现代国家建构与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的关系来看,以公民教育为主要形式的政治社会化能够实现现代国家建构与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的结构、文化、价值的有效链接,实现少数民族国家认同与其他类型认同关系的整合,从而推动各民族休戚相关、荣辱与共观念的形成,促进现代国家建构进程的展开。

关键词:边疆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结构;现代国家建构;国家认同;民族团结;政治社会化;少数民族公民教育

培养少数民族成员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其国家认同与其他类型认同的相互兼容是当前中国边疆治理所面临的重要历史使命。从现实来看,将现代国家认同的资源转化为各民族成员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同意识,必须处理好不同认同类型之间的关系,而少数民族公民教育则是一条可行的路径。以公民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社会化可以有效地调适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在实践层次中,由于每个少数民族成员都有不同的认同,社会成员在具体的社会行动中,会对这些不同的认同关系进行依次排列,以形成不同的序列结构,笔者将其称为认同序列结构。在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类型的认同在少数民族成员个体和群体中的地位和影响是不一样的,他们往往根据不同的情形对自己的认同进行排列,从而使传递的信息、产生的效果也不相同,直接影响了整个事件和行动的过程,这一现象在少数民族成员互动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的重构过程,避免产生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人们经过社会化之后,进入其成员共向特定信仰的群体或组织,他们被具有特定集体认同感的群体所接纳”[1]。因此,根据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对少数民族认同序列进行重构和调适,就必须建立一整套基于政治社会化的整体性公民教育体系,以此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基于此目的,本文试以少数民族公民教育为考察对象,探讨政治社会化对于现代国家实现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的意义及路径,并以此推动现代国家建构。

一、政治社会化目标与认同序列重构

目标是决定路径的前提。从现代国家治理和国家成长的角度看,政治社会化的目标就是传播核心价值,规范人民心灵,培养国家认同,从而创造国家所需要的合格公民,作为政治社会化重要手段的教育则可以承担起这个重任。从人类思想史发展来看,无论古希腊的思想家还是近现代的思想家,都秉持一个基本看法,即制度的生命力来自其拥有适应并认同这套制度的公民。可见,制度具有塑造公民的功能。这种塑造过程和机制,一方面是规范,即通过制度规范民众,使之成为公民并赋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另外一方面是教育,即通过教育的政治社会化过程,有效地把国家所秉持的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融入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使之成为认同国家、遵循制度、接受信仰的合格公民。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邦国如果忽视教育,其政制必将毁损。一个城邦应常常教导公民们使能适应本邦的政治体系及其生活方式。同某些目的相符的性格原来为当初建立政体的动因,亦即为随后维护这个政体的实力。”[2]所以,教育既是文化传递和社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现代公民培育和生成的过程,公民教育也是如此。在这里,公民不是天然生成的,而是通过有效的公民教育和政治社会化过程来实现的。与其他类型教育相比较,建构在政治社会化基础上的公民教育更加注重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尤其是与现代国家相关的各种政治制度安排和社会组织形式。正如科恩所言,“教育不能保证一定产生明智的政策,但是,假如公民未受教育,民主要想取得持久的成功,希望甚微。”[3]因此,培养公民对共同体认同的情感和态度就成为公民教育的首要任务以及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如果没有公民对于共同体的认同,就很难实现公民有效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也很难实现政治社会化过程。少数民族只有在形成对现代国家认同和归宿的基础上,在参与中分享国家的公共价值的过程中,才能将其对国家的认同转化为内在的、自觉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行动,才能塑造出维护国家公共生活规则、民族和谐,反对任何违背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政治生活方式。在这方面,基于政治社会化角度的公民教育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从历史上看,在传统的中华帝国国家形态中,国家认同基本上与部落、 血缘、 地缘、 家族或者族群等地方性认同联系在一起, 经常局限在某个地域或者封闭的共同体之中。 “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前, 没有现代国家所具有的地域统治, 以及排他的主权和族群性, 这种认同的模糊性是普遍存在的”[4], 并形成了与之相互匹配的认同序列的层级和文化结构。 在这样的体制中, “同一国家中的人民彼此隔离, 只有在从属于同一位君主这一点上他们才能彼此认同, 于是, 服从君主这种关系自然就成为最重要的关系, 只有通过这种关系, 才能建立并保持这样一个共同体。”[5]这种认同体系经常与对君主或者王朝的认同联系在一起, 虽然存在各种类型教育制度, 但仅仅是王朝或者皇权统治的手段或工具[6], 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教育。 而随着辛亥革命以后社会变革的出现, 原有的封闭社会等级依附体系被打破以及现代国家的兴起, 促使各种协调和整合机制逐步建立, 对于社会成员来讲, 一个新国家的人民必须把他们的国家视为家园, 他们的人格认同在某种程度上是依据以领土为边界的国家的认同来定义的[7]。 在崭新的国家形态形成过程中, 建构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认同就成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国家形态下, 在国家建设逻辑的推动下, 民族地区脱离了原有封闭的政治共同体形式, 并通过社会改革、 民族识别、 区域自治等形成了统一的现代国家观念。 “以国家为范围的公民以及公民教育, 基本上与特定政体的维护有关”[8]。 新中国建立以后,在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指导下,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先后形成了民族平等、 民族团结以及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政策, 使公民教育内容与国家整体的发展接合在一起。 例如, 在西南边疆民族地区, 虽然存在不同的文化差异和族群区别, 但由于现代国家整合和统一的需要, 使得公民教育的议题不局限于关注文化差异, 而是更加关注培养对于国家的认同感和忠诚感。 在这一过程中,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建设和国家治理领域扮演了重要角色, 并从政治制度层面推动了这一进程的实现。 人民民主与区域自治的充分结合, 使各民族真实地感受到民主政治生活以及现代国家的内在吸引力, 从而缓和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少数民族认同结构的内在紧张关系。 如凯兴斯纳泰所说:“只有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的地方, 在那里, 只有当全体人民都学会以国民的身份去感受、 去思维并且去行动时, 才会有一个健康兴旺的国家出现。”[9]因此, 在共产党的领导下, 中国克服了传统帝国解体后所面临的国家认同困境, 并通过制度建设和价值重构实现了对现代国家建设道路的引领,初步实现了认同性整合,推动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全面推行,一个崭新的外部世界与现代化进程同步出现,全球化、市场化以及社会转型产生的巨大力量,使建构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成员的个体化力量逐渐成长。作为一种政治建制的政治共同体形式,民主政治已经成为现代国家政治建设的主轴和社会的基本共识,而现代公民则是个体对此有效的依存形式,此时,“公民的性质不仅是一种政治的共同体成员的身份,而且更是一种作用和能力,自由个体以此成为民主共同体事务中的有效成员。”[10]但是,这个过程并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它需要公民教育的有效介入和积极引导,培养社会成员所需要的知识、情感和道德,并转化为实际的社会行动。对于具有浓厚民族认同和宗教认同意识的边疆民族地区,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力量也逐步进入了这些地区,在打破旧社会结构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社会结构变动,经济发展的差距、文化传统的破坏以及社会分层加剧等使民族成员的个体意识日益增长,也使其原来的认同序列结构发生变化,族群认同、宗教认同等日益复兴,而对国家的观念和认知则出现了模糊化的倾向。在此背景下,如果边疆民族地区不能有效地凝聚成一个共同的价值,那么就可能出现严重的政治与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消弭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成为现代国家建构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公民教育对于现代国家认同的社会化意义和作用也随之凸现出来。少数民族公民教育能够使逐渐个体化的民族成员养成良好公民习惯和人格意识的同时,根据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原则,围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这一现实主题,通过有效途径和形式来优化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关系,将国家的理想和价值转化为各民族人民普遍接受的信仰和价值,进而浸透到民族成员的日常生活中,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形成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与其他公民教育不同,少数民族公民教育在培养民族成员对国家认同的过程中应当与该地区的地方性知识传统相结合。这与少数民族成员的个体追求并不冲突,因为“公民教育不是以追求真理为目标,而是为了陶冶社会成员的人格,使其能在所属的政治共同体中,有效地实现个人的生命理想,并因此而强化和支持其共同体,所以公民教育与政治共同体并不对立”[11]。换言之,只有在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在社会成员对国家热爱的基础上,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才能更好地保存,少数民族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才能更好地实现。同时,民族成员在进行公民身份转换的过程中,不是放弃其族群身份,也不是单向度地和无条件地服从于国家,他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国家各项公共规则提出质疑,并以和平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这些目标和理念都应该在公民教育的过程中得到体现,这也是对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应有的尊重。只有这样,才能在政治社会化目标层面上,使少数民族群体形成文明和谐、一体多元、有序团结的现代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

二、政治社会化内容与认同序列重构

从逻辑上看,内容是实现目标的保证。政治社会化要产生实际效果——使公民教育优化少数民族的认同序列结构,必须要有合适的路径和适当的形式充实政治社会化的内容。“公民教育如果处理得当,原可以保存个人修养中的优良部分;但是,如果目光浅窄,公民教育也会为着把人训练成政府的驯服工具而阻碍个人的发展。因此,认识到这种潜在的危险是很重要的。”[12]所以,同其他政治社会化类型一样,公民教育应该首先遵循教育自身的本质和规律,并将其作为基本的逻辑起点,即按照人本身的心智成长规律来设计和安排内容,否则,就可能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有学者对美国公民教育体系研究后发现,美国社会政治参与度和结社意愿降低,与教育体系越来越不重视政治目的有着密切关系。因此,有学者认为公民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不同宗教信仰、种族文化、政治观点的大多数公民,能够分享一组共同的价值,以至于大家可以在公共生活上彼此信任。教育是所有美国人在一段时期内都要持续参与并培养维系一个市民社会所必要的技能和价值的主要社会教育形式。同时,也必须把公民培育贯穿于整个心智的培养之中,尽量使心智培育与公民教育内容一致,并依靠政党、国家、社会以及大众等力量,发挥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作用,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和对公民理念的增进。

对于边疆民族地区而言,则要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实,尤其是要结合民族地区已经存在的双语教育现状,尊重少数民族认同序列及结构中的原生性认同,因地制宜地推进公民教育,将国家整合和个人、村寨以及社区的发展结合在一起,避免所谓的少数民族文化边缘人*在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进行的调研中和对当地百姓的访谈中,可以听到他们对一些所谓“文化边缘人”的理解。例如,他们认为那些没有通过升学考试进入高校而回归社区的孩子评价为:“干活不如老子,烧饭不如嫂子;当顶门杠嫌短,当烧火棍嫌长。”而让这种特殊类型人群回归正常的公共生活是一项基本的社会教育内容,不属于现代公民的培养和生成领域的教育。的出现。对于现代国家来讲,社会化是文化范畴一代一代传承的主要途径,也就是说,它寻求某种文化的延续性[13]。所以,作为政治社会化的重要途径,现代公民教育途径主要包括正式与非正式两个途径。正式的途径主要是指学校等国家主导的正式机构通过系统的公民教育课程规范教学和学校公共生活的参与来实现。对于系统的公民教育体系而言,它包含两个层面,其一是专门公民教育课程,其二是渗透着公民教育精神的专业课程。因此,可以根据不同年龄层次和受教育阶段确定公民教育的不同目标(参见文后表1)。

实际上,国家有意通过建立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来推进政治社会化过程,“教育每一个成员,使他们大体懂得国家的职能,从而有能力也乐意尽最大努力担负起他们在国家组织中的职责”[14],并将包含国家认同和民族团结等公民教育的价值和资源传授给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各民族成员有效地识别国家的政治象征,了解各民族的政治知识内涵,增强其政治责任感和公民权益感。另外,国家在具体的专业课程以及双语教学中,通过对国家认同内容及价值的渗透,树立现代公民对于国家的责任感。除了课堂教育以外,学校的公共生活和集体生活也对各民族成员的国家认同塑造有着重要作用,例如各种纪念活动、升旗仪式、歌咏比赛、社团活动、体育比赛等。通过将国家的符号有机地嵌入日常的集体公共活动中,在烘托少数民族学生公共生活的氛围中,使其获得对国家的认识和感知,从而培养公共生活意识,增强对国家的认同。也就是说,“通过建立情感性象征符号和虚构的传统,通过学校的教化和更加温和的社会化功能,以及通过把所有人都看作是公民的方法,使群众得以大规模地组织起来。”[15]

当然,除了正式的政治社会化途径外,还有各种非正式的公民教育途径。非正式的途径几乎囊括社会中所有公共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其发挥作用的地点也是多样化的,既有村寨、社区、政府机构等组织化形态体系,也有大型公共活动等公共场所。在非正式途径中,“认同并不在于种族文化的共同性,而在于公民积极运用其民主的参与权利和交往权利的实践”[16]。也就是说,通过各种少数民族公民教育非正式途径,促使各民族成员积极主动参与,将公民教育、知识学习与调查、讨论、参与等具体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价值、观念和文化上进行变革与发展,消除不良传统与陈旧观念,养成现代公民的权利理念和参与意识,从而实现现代国家对于政治社会化的基本要求。国家在明确各民族成员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的前提下,通过公民教育引入国家所秉承的新价值、新思想和新机制,并创造新的公民教育的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们能够学会一种新的自我尊重,一种更为深入、更自信的集体认同、公共技巧与合作以及公民美德的价值”[17],使公民在互动中养成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在实际公共政治生活中增强对于国家的认同感。另外,少数民族成员在参与公共生活当中,会基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历史习惯形成特有的地方性知识,并发挥着重要作用。“文化不是简单的由宣扬统治者合法地位的神话组成,它反映了某个民族的历史传统和生活经历。”[18]因此,需要在国家意志和地方价值之间、国家认同和其他类型认同之间寻求平衡,从而提炼有益的经验、寻找可行的途径,夯实公民教育的实践,拓展政治社会化的空间。

事实上,在民族地区进行公民教育时,民族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扮演决定性的角色,为各种公民教育活动提供积极的指导和支持,并根据现实需要挖掘某些传统、创设某种符号来动员、教化、引导民众接受或者认同,因而要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不断丰富民族地区公民教育活动的内涵,在抓住重点的基础上尽可能扩大覆盖面,从而达到通过强化国家认同来优化边疆少数民族认同序列结构的目的。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公民教育所蕴含的宣传教育形式,“把难懂的、技术性的,而且常常是朦胧混乱的神话般的哲学转变为明白易懂的语言,最终简化为标语口号。”[19]公民教育要尽量体现出简单、明了和易记的原则,避免将其当成单一的文化宣传工具,因而必须发挥现代传媒媒介的拓展作用,充分发掘原有社会记忆系统的内涵,不断扩展公民教育的载体和平台,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此来汇聚包括政党、国家、社会以及大众等方面的力量,引导民族地区各种力量共同关注公民教育、宣传公民教育,从结构层面来优化少数民族的认同序列,形成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政治社会化长效机制和社会氛围。

三、政治社会化主体与认同序列重构

毫无疑问,从现代国家治理的观念来看,政治社会化最终培养的主体是公民本身。培养具有国家认同观念的现代公民是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但学术界对于公民概念本身则充满了各种学术与理论上的歧义(参见文后表2)。

其实,无论是自由主义、社群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对于公民的理解都脱离不了其与国家的关系,从某种程度而言,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公民依赖社会而存在,其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与社会的关系上。公民的价值理念和行动准则构成了现代社会的基础,其道德基础、价值选择以及社会行动都对国家治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公民与社会的互动和接触中,逐渐形成了对个体身份的重新组合,而“身份是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位置,其核心内容包括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忠诚对象、认同和行事规则,还包括该权利、责任和忠诚存在的合法化理由”[20]。就公民身份而言,在这一系列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则中,对国家的认同和忠诚处于最重要的位置。但是这种忠诚感的形成不是盲目的,而是建立在理智和清醒基础之上的、建立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统一的基础之上的。正是通过这种忠诚感,公民与国家、社会的关系被连接起来,从而使包括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的公民权利可能实现。可见,公民的主体性是表示一个自治的、有目的并具有选择能力的行为者个体,并通过表达自己的目标和需要而成长。

而在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成员的认同序列组合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少数民族的血缘和历史传统,具有很强的族群性特征。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变迁和国家建设的推进,生活在现代国家中的少数民族开始超越这些要素,其公民的意识和权利逐渐生长和伸展,这一点大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表现得非常明显,他们在日益融入现代城市的过程中,逐渐学会使用新的权利观念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取向。与族群认同、宗教认同、地域认同相比较,公民身份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要素,甚至可以改变其旧的认同序列。也就是说,民族共同体中具有现代性的公民主体力量,能够调和国家认同与宗教、地域、村落等其他类型认同的关系。在这种主体性力量形成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共德行的教育,因为它的目的是为多元社会培养一个稳定的向心力[21]。公民共同美德的培养包括公民对国家履行的忠诚、兵役、纳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内容。国家通过对少数民族公民美德的培养,使其能够进行认同序列相关的价值选择,在公共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获得国家共同体的认可,并与其他民族成员在互动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从而逐渐清晰现代公民身份。

从政治社会化的角度来看,公民教育“作为一项基本的教育任务,能够使得每个学生获得公民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训练,从而使人们能够了解、判断、决定和参与公共事务,并且进一步关心其他人的福利以及其他社会的福利”[22]。在遵循平等权利的价值基础上,国家可以通过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养成公民勇于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良好惯习,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并以此来创造一种新的认同,即一种与族群意识、族籍身份分离的政治认同,避免过度形成与族群、宗教、地缘等相关的想象空间。基于此,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在进行公民教育的同时,也应当通过适当的公共政策引导,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把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保证各个族群文化平等权利的实现,包括少数民族地方性认同的合理存在。“当行动者就他们的境况或定位达成相互理解和相互承认的程度时,他们就共享一种文化传统。就他们通过主体间所承认的规范来协调行动而言,他们乃是作为一份休戚相关的社会群体成员去行动。”[23]国家在各种资源和机会公平分配基础上,保障包括少数民族成员文化权利在内的公民权,使得公民的主体性意义得到了凸显,这也就为公民主体形成提供了外在条件,同时也为少数民族认同序列中的身份有机转换提供了良好契机。

因此,在边疆民族地区公民主体形成的过程中,少数民族成员的道德基础、价值选择以及社会行动构成了现代公民的主体性要素。在这个公民主体的逻辑体系中,以国家认同为核心的公共美德是其前提,但又不仅仅局限于此,还需要在基于权利和责任意识的基础上,处理好少数民族成员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以增进认同国家的公共利益作为实现个体权利的前提,并努力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遵守法制规范、认同公共价值、承担社会责任的现代公民。因为“现代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化网络,其社会性超越其公民的个体独特性,有自己的特殊的权威结构”[24]。可见,在现代国家成长中要重视发挥政治社会化主体性作用,它不仅从价值层面调整少数民族的认同序列,而且也为认同序列重构提供可靠的现实基础。在一个有效的现代国家治理实施的过程中,“支持忠诚的行为的制度设计不仅不能以牺牲退出为代价而促进呼吁,反而经常在阻碍退出的同时也抑制了呼吁”[25]。因此,只有既解决好物质方面的问题,也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才能凝聚起各民族的共同力量,推动其共有共享民族精神家园,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莫里斯 艾,缪勒 卡.社会运动理论的前沿领域[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11.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406.

[3]科恩.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65.

[4]斯科特 詹.逃避统治的艺术[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314.

[5]密德 乔.心灵、自我与社会[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05:241.

[6]石约翰.中国革命的历史透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40.

[7]派伊 白.政治发展面面观[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 81.

[8]许纪霖.公共性与公民性[M].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4:318.

[9]凯兴斯泰纳 乔.凯兴斯泰纳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213.

[10]徐贲.通向尊严的公共生活:全球正义和公民认同[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96.

[11]WILLIAM A. Alston,liberal Purpose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242-243.

[12]罗素 伯.个人修养与公民教育[J].唐都学刊,1996,(4).

[13]埃里克森 托.小地方、大议题:社会文化学导论 [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82.

[14]瞿保奎.教育学文集:教育目的[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460.

[15]希特 德.何谓公民身份[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107.

[16]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658.

[17]MCADM D,JOHN D.Comparative Perspectives on Social Movements:Political Opportunities,Mobilizing,and Cultural Framing[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129.

[18]英格尔哈特 罗.现代化与后现代化:43个国家的文化、经济与政治变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59.

[19]格罗斯.公民与国家:民族、部落与族属身份[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102.

[20]张静.身份认同研究:观念、态度理据[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4.

[21]MCLAUGHLIN T.citizenship,Diversity and Education:A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J].Journal of Moral Education, 1992,(21).

[22]GROSS R,DYNNESON T.social science perspectives on citizenship education[M].New york:Teachers College Press,1991:6.

[23]邓正来.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途径[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189.

[24]徐迅.民族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57.

[25]赫希曼 艾.退出、呼吁与忠诚:对企业、组织和国家衰退的回应[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5:75.

表1 不同年龄段的民族团结教育目标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2009年中宣部等部委颁布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整理

表2 不同政治社会思潮中的公民概念

资料来源:托马斯·雅诺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责任编辑:巩村磊]

收稿日期:2015-01-16;

修订日期:2016-06-0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互动关系研究”(14ZDC0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党的执政资源培育与开发研究”(12AZZ003);上海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上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族群认同与社会治理研究”(2015BZZ001);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特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族群认同与社会治理研究”(15ZS057);上海市人才发展基金项目(15ZS057)

作者简介:任勇(1978—),男,副院长,副教授,博士,从事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6)07-0064-07

·政治发展研究·

猜你喜欢

政治社会化国家认同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之歌
网络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问题探论
全球化会削弱国家认同感吗
国家认同视域下的核心价值观构建
长征时期工农红军革命政治文化传播实践的多维分析
对晚清儒学政治社会化危机的概论及思考
论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和谐关系建构取向
思想政治教育的当代价值
让民族团结之花愈开愈艳
关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践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