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生态问责制述评
2016-08-06司林波张新宇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生态环境
司林波 张新宇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河北秦皇岛 066004)
澳大利亚生态问责制述评
司林波张新宇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摘要:澳大利亚的生态质量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这主要得益于其相对完备的生态问责制度。澳大利亚生态问责制度体系较为完善,问责形式主要由议会问责、法制问责、社会问责、内部职能部门问责、审计问责、监察专员问责、绩效评估问责等具体内容构成,在实践中表现出法制化程度高、重视公众参与、执法严格等具体特点。澳大利亚生态问责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生态问责制的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澳大利亚;生态问责制;生态环境
一、澳大利亚生态问责制的由来
澳大利亚经济发达,是全球第12大经济体,同时也是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国家之一。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开发历史较短,这都为澳大利亚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它也面临着沙漠地带广布、淡水资源缺乏等严峻的挑战[1]。澳大利亚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其较为完善的生态问责制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所谓生态问责制,是指相关权益主体以实现社会公共生态环境利益和生态绩效改进为目标,依据一定的规则、标准和程序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质询和评价,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生态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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