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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决策因素分析

2016-07-20易闪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3期

易闪

摘要:国务院2013年12月13日发布国发〔2013〕49号文以来,新三板一词便风靡全国,全国出现一波争相挂牌上市新三板的高潮,仅2015年批准新增挂牌上市的新三板企业(公司)达 3557 家,2016年1-4月批准新增挂牌上市的新三板企业(公司)达1816 家,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挂牌上市的新三板企业(公司)达到6945家。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不振的情况下,资本市场的另一端新三板市场异常火爆。在向资本市场进军的同时,对于广大计划挂牌的中小企业而言,新三板挂牌上市决策要考虑哪些因素?挂牌上市对企业自身发展影响的评估都是一个不容回避和值得探讨的课题。

关键词:新三板 创新层 挂牌 股转公司 流动性

一、新三板概述

(一)新三板概述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二)新三板近几年发展的市场规模

(三)新三板的扩容历程

201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正式启动首批扩大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试点园区除中关村园区外,新增天津滨海、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3个国家级高新区。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将新三板扩容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公司。

(四)新三板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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