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固定CO2系统钢瓶瓶头阀连接软管问题探讨
2016-07-19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贾建雄
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 贾建雄
船舶固定CO2系统钢瓶瓶头阀连接软管问题探讨
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 贾建雄
摘要:根据IMO第86届会议第53届消防分委会会议的建议,针对MSC.1/Circ.1318和MSC.1/Circ.1432通函,简述固定高压CO2系统钢瓶瓶头阀连接软管的更换要求;列举某巴拿马籍油化船在船级社进行换证检验时,被发现船舶高压CO2系统连接软管出现裂纹老化和硬化锈蚀的案例;分析某船级社的规范要求和船舶固定CO2系统连接管现状以及某船级社技术通函2007第006号总第019号等材质的要求;探讨和揭示多个船级社对橡胶软管型式认可在选型和选材方面的不同要求;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固定高压CO2系统;连接软管;通函;规范
国际海事组织(IMO)第86届会议审议通过了消防分委会在其第53届会议的建议,并专门针对固定CO2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发布了MSC.1/Circ.1318通函,之后的MSC.1/Circ.1432通函关于固定CO2系统的要求明确指向此通函,要求高压CO2钢瓶瓶头阀连接软管(flexible hose,以下简称“连接软管”)。 连接软管是连接管的一种,还包括金属挠性管等,应根据制造商建议的周期更换,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0年。该通函于2009年6月11日生效,其本身是建议性的,但悬挂已接受上述通函的缔约国国旗的船舶需执行此要求。
除巴拿马等船旗国外(具体以船旗国要求为准),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大多数缔约国目前没有明确接受上述通函,但通函均明确其本身是执行SOLAS第II-2/14条的船上保养计划的基础。在船舶营运检验实践中发现,近期船舶更换连接软管比较普遍,但经深入调查分析,目前更换的连接软管存在未持有证明其性能的文件、持有但与其标明的用途不符、持有且可用于CO2系统但其原材料不满足缔约国授权组织的要求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