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德育素养新模型
2016-07-17李敏
人民教育 2016年23期
李敏

近年来,“专业化”“专业素养”等概念在不断精进的教育改革中被教育界广泛讨论。与此同时,教育部于2012年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又于2014年展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工作,这两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教师专业”“教师素养”等概念的规范使用及实践。笔者作为这两项工作的参与者,切身感受到在推进教育专业化过程中,我国的教育理论、政策与实践均在逐步明晰教学专业化与德育专业化之间的相对边界。而对于“德育专业化”这‘教育研究与实践取向,如何界定和理解“德育素养”是当前的一项基础性研究议题。
教师的德育素养具有相对独立的边界
檀传宝教授早在2007年就提出了“教师德育专业化”命题[1]。他认为,教师作为德育工作者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德育工作者的未分化时期,其对应的是经验型教育阶段,特征是教育几乎等于德育,“教师即人师”,所有教师都是德育工作者;第二阶段是教师逐步分化为“专门的德育工作者”和“非专门的德育工作者”阶段,与之对应的是近现代专业化教育阶段。这一阶段的一般科任教师(非专门的德育工作者)常常会误解工作分工,将德育责任完全推诿给所谓的“德育教师”;第三阶段是指向教育专业意义上的教师“德育专业化”阶段,这.阶段的特征是包括德育教师在内的全体教师都应走向德育专业化。[2]
近年来,教师德育专业化思想有了越来越明确的政策表达和实践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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