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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律先行,全员重视

2016-07-12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人民教育 2016年11期
关键词:规划校园法律

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在韩国有部《关于学校暴力预防及对策的法律》,其中对“校园暴力”的定义是:“学生之间在校内外发生的以暴行、胁迫、孤立等方式造成身体及精神伤害及财产损失等结果的行为,具体体现为伤害、暴行、监禁、胁迫、引诱掠取、猥亵、名誉损毁、侮辱、恐吓、损坏财物及集体孤立等违背被害人意愿的行为或驱使行使上述行为的行为。”可见,这里所定义的“校园暴力”与我们常说的学生间的恃强凌弱的校园欺凌现象基本一致。

多年来,韩国教育界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出台多项政策,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校园欺凌案件尚未杜绝,政府及社会各界从未放松过这项工作。

韩国校园欺凌现象的基本状况及原因

韩国每年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两次调查。

从调查结果看,韩国近年来学校欺凌事件的发生率连年呈下降趋势,其中小学生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率最高,而高中最低。

对欺凌表现形式的调查显示,语言暴力比例最高,占35.3%,集体孤立占16.9%,身体暴力占11.8%,跟踪骚扰占11%,网络骚扰占9.7%,强索财物占7.1%,猥亵占4.3%,强行使唤占4%。从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时间来看,休息时间发生率最高,占43.2%,正规上课时间仅占 7.7%。

从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空间来看,校内占 75.5%,占绝对多数,而发生在校内的欺凌事件中,接近一半发生在教室里。发生在校外的则以网络空间上最多,占 6.7%。

遭受校园欺凌的学生,采取向父母、班主任老师或朋友寻求帮助的比例仅有42.5%,大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选择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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