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层层立法 疏堵兼施
2016-07-12驻美国使馆教育处
人民教育 2016年11期
驻美国使馆教育处

在美国,校园欺凌现象基本属校园安全的范畴,同时,也涉及学生在校行为矫正这个领域。
联邦政府层面的法案及规范性文件以预防、保护为主
美国联邦政府有关校园安全的法案以及规范性文件多数以预防、保护为宗旨,主要提出目标、建议方案,通过为地方提供专项资金和技术支持,鼓励学区、学校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校园安全问题。
第一类文件是法案性质的,一般属于教育法案的一部分。美国最早于1965年颁布《初等与中等教育法》,后经多次重新授权,2001年经布什总统重新授权后改名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2015年奥巴马总统重新授权该法案后改名为《让每个学生都成功法案》。其中有关校园安全的部分在这些法案中也不断演变,从最早的专门设定章节规定禁枪、禁毒到逐渐演变为散落在有关教育章节中,更加注重青少年的品格教育和不良行为矫正。
经过多年努力,各州的禁枪和禁毒相关法律及其相关措施已进入正轨,因而《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和《让每个学生都成功法案》将校园安全的重心转移到教育的领域。前者要求地方政府和学区建立一套政策体系,对青少年不良行为进行矫正,学校需要发展和实施品格教育,对教师进行暴力预警和早期干预培训等。后者规定要对“处于危险境地”“长期被忽略”的青少年给予关注和干预,并对工读学校学生教育与普通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就业等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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