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媒体”时代下微信在税法教学中的应用探索
2016-07-09朱涟莲
丝路视野 2016年6期
关键词:微信
朱涟莲
【摘要】近几年,国家不断对税法进行调整、更新,力求跟上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脚步,适应当前经济局势的变化和发展。目前高校的税法教学模式主要以灌输理论为主,这种模式尽管经典,但存在教材跟不上现行制度的弊端。“微媒体”的发展,使微信在大学生中已相当普及。利用微信这一平台将税法教学和微信有效结合,使税法教学更智能化,培养出一批自主学习的“应用型人才”,是本次探索的重点。
【关键词】微信;税法教学模式;微媒体
一、探索的背景及意义
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利用移动平台学习正在引领一个新的学习潮流。这种学习方式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只要一台智能手机就能随时随地接受信息和知识。“90后”作为高校的主力军,智能手机的普及率已达到90%以上。微信,作为腾讯集团继QQ之后的全新网络交流应用软件,从推出至今已有超过4亿用户。2012年8月,微信公众平台正式上线,实现了将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信息,以一对多的推送方式将信息直接传递给特定的用户。以微信为代表的“微媒体”的流行,更是让学生几乎人人都离不开手机。尽管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课堂教学效果,但是也给教学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通过移动学习平台的辅助教学方式,既便利了学生的信息获取,也为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搭建了沟通桥梁。这不仅打破了学生传统的知识获取渠道,弥补了传统教育方法的不足,也为税法教育领域改革开拓出一条新的思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