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法学专业本科新生批判性思维能力
——典型案例教学设计一则
2016-07-04徐雅
法制博览 2016年19期
徐 雅
北京城市学院,北京 100083
培养法学专业本科新生批判性思维能力
——典型案例教学设计一则
徐雅
北京城市学院,北京100083
摘要: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应该作为我国高等法律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特别是应该在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第一学期开设专门的批判性思维课程,通过批判性思维训练,养成批判性思维习惯,掌握批判性思维技能,从而为学生后续学习法学专业课程、未来从事法律工作奠定思维基础。本文就为批判性思维课程提供一则可供参考的案例教学设计。
关键词:批判性思维;案例;教学设计
一、引言
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法学人才培养的核心,这一点也逐渐被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所重视。普遍认为批判性思维起源于二十世纪初,以1910年约翰·杜威的《我们如何思考》一书的问世为标志。简单来讲,批判性思维是以论证为对象,对论证赖以成立的依据的反思。这里的论证,是一个个具体的、我们认为“为真、为对或为成”的理性相信认知的表达。批判性思维在人类形成理性认知的过程中是一种客观、必要的思维环节。但是,批判性思维的形成和使用并不是一个天然和自发的过程。所以需要对学生进行批判性思维的培养,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态度和技能。态度是自觉接受和运用该技能的先决条件,技能是揭示批判性思维该做些什么和如何做。一般来讲,批判性思维的态度包括相信理性;注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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