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与院(系、所)关系的学理分析
2016-07-02孙绵涛
重庆高教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学科
孙绵涛
(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辽宁 沈阳 110034)
学科与院(系、所)关系的学理分析
孙绵涛
(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辽宁沈阳110034)
摘要:学科是学院(系、所)建制的依据,也是学院(系、所)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学院(系、所)的建设与发展要以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为其基本的职责和首要任务。这种关系主要是基于现代大学学科建设的历史与现实的考察,以及学科的本质所具有的3种形态,即学科的知识体系形态、学科的组织体系形态和学科的活动体系形态的特性所决定的。理解和认识学科的这一本质形态及特性,对我们进行专业、学院(系、所)的建设以及完成学科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学科;专业;院系;学科院系改革
学科是学院(系、所)建制的依据,也是学院(系、所)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学院(系、所)的建设与发展要以学科(专业)(一般来说,专业由不同的学科组成,但有时一个学科就是一个专业,如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也是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为其基本职责和首要任务。
学科是学院(系、所)建设与发展的基础,是指学院(系、所)的建立与发展以学科的名称、性质、目的、内容、功能以及相近学科的组合为基础。这里的学科一般是指一级学科,性质相近的学科一般指的是一个学科门类。不同的学院(系、所)反映了不同的学科名称、学科目的、学科性质、学科功能、学科内容以及相近学科的组合。比如,教育学院就反映了教育学科的名称、教育学科的性质与功能,它是在教育学一级学科的基础上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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