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立法呵护碧水蓝天

2016-06-30丁爱萍

人大研究 2016年6期
关键词:绿色生态发展

丁爱萍

2016年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创下了征求意见最广、参与专家学者最多、审议时间最长、审议次数最多、修改次数最多的历史记录,也是该省人大近年出台的又一部治污“重典”。

以绿色为标志的蓝天、碧水、青山、净土,是最基本最现实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央和湖北省委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013年12月,湖北省委明确提出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突出绿色标准,增强绿色发展的紧迫性、自觉性和刚性约束。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省委决策,2014年3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从法律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将绿色发展纳入法律的刚性约束。2014年初,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提出行政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并将环境指标纳入官员考核。2015年初,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行政首长成为“第一责任人”,湖北堪称全国最早。

立法法规定:“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近年来,湖北省人大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部署,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保障和促进作用,使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绿色生态发展
绿色低碳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生态养生”娱晚年
住进呆萌生态房
生态之旅
绿色大地上的巾帼红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生态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