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端正方向,摒弃“僵尸”
2016-06-22夏小林
天府新论 2016年3期
夏小林
国有企业改革:端正方向,摒弃“僵尸”
夏小林
摘要:国有企业混改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共中央确定的“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基本政策目标,并鲜明地体现在各相关配套文件和落实在改革实践的各个环节。任何过滤、删节这一基本政策目标及与之密切关联的关键词都是错误的。实事求是地看,面对政府规定的有关混改的众多政策目标,要求国有企业主要靠从私营企业等非公企业那里去“取长补短”来实现这些目标是不现实的。因为,私营企业在整体上不堪重任,将“有辱使命”。国企改革需要戳断“死了病才好”的产权逻辑的脊梁骨。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私有化 私营企业 僵尸企业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布。《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的目标是:“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中国的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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