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方法探究
2016-06-21米亚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6年11期
米亚
【摘要】音乐教育不仅需要关注幼儿技能培养,更需要重视幼儿精神需求,才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尊重幼儿的审美和看法,并以音乐为载体为幼儿创造快乐,分享幼儿的快乐。根据审美与快乐式教育特点,体验感悟模式和抒情表现模式教学有利于在快乐中培养儿童的审美,促进儿童身心发展。
【关键词】审美与快乐式音乐教育 体验感悟模式 抒情表现模式
【中图分类号】G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1-0243-01
幼儿音乐教育是以音乐艺术为主要形式的基本素质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提倡审美体验和享受快乐。但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下,幼儿音乐教育与音乐教育的理念完全背离。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摒弃了传统以音乐技能教育为主要目标的束缚,该教育方式从幼儿角度出发,让幼儿在音乐中获得快乐,培养审美,实现幼儿全面发展[1]。笔者结合个人教学经验,就审美与快乐式幼儿音乐教育方法进行探讨。
1.体验感悟模式
对于幼儿来说,听音乐会引起幼儿情绪上的变化,首先对幼儿的音乐教育可以让幼儿凭着自己的感觉去听,然后才以一些典型的理性的音乐例子用感性的方式帮助幼儿体验音乐中的审美与快乐。幼儿音乐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幼儿对音乐的感觉,其核心是审美。幼儿音乐审美最重要的是能够亲身去体验,去听不同的音乐,从而逐渐形成对音乐的整体感觉。在不断听音乐,不断体验音乐的过程中,则形成了一个审美的基础与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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