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功利主义的“人与群”之维
2016-06-19蒋杲洁
山西青年 2016年7期
关键词:个人
蒋杲洁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谈功利主义的“人与群”之维
蒋杲洁*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功利主义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必要然要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以苦乐主宰作为人性预设的起点,以他人苦乐作为依据,将个人视为具有感知和判断能力的个人;抽象意义上绝对平等的个人;视自由为途径的个人,从而在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处理之中划清群己权界。该理论的内在特质中有着一定的务实品格,所以不论是它所主张的原则还是它在处理“人与群”关系时的方式,都能够为当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一些启发和指导。
关键词:功利主义;个人;群体
任何社会科学领域的论说,在起始处都有一个关于人性的预设(或者是明确的,或者是潜在的),在展开过程中都必然要处理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人性问题上的认知和考察,对理论建构来说有着某种“第一推力”式的意义,而这所谓“第一推力”不仅体现在时间和逻辑的线性序列中,而且表现在对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之间互动方式的理解上。在人性预设的基础之上,如何定位个人,以怎样的态度看待群体和社会,特别是在群体和社会中给予个人以何种重要性,将对理论的形塑、主张的提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作为一种在道德哲学领域占有重要地位的理论,功利主义阐发了清晰而明确的人性观点(某些关于人性的基本真理①),在处理个人与群体/社会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颇具辨识度的、简洁的原则。……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