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
2016-12-12陈非凡
祖国 2016年20期
关键词:个人
陈非凡
摘要:众所周知,国际法是因为国家之间的交往逐渐增多,需要有一套规则对国家之间的关系予以规范和调整,才逐步形成和发展而来的,因此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而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中是何种地位,理论界一直存在着诸多争议。传统的国际法中涉及到个人在国际法中内容比较少,个人一般仅仅是以难民、国际罪犯和外国人等特别的身份在国际法中出现。而当前,基于国际社会环境的进一步发展,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逐步提高,人们有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后,除了依靠自己的国家,还能够通过一些国际条约和组织进行申诉,在一定程度上个人在人权、刑事、环境等国际范围内成为了国际法的权利义务主体。因此,本文拟对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这一问题进行相关研究,探讨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资格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个人 国际法 主体地位 必然性
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其是开放的,是为了适用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的完善和变化的,因此,国际法作为国际社会的一部重要的法律规范亦是如此。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而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中是何种地位,理论界一直存在着诸多争议,这里的个人只是指普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等行使公共权利的人并不在包括之列。传统的国际法只是把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予以调整,并不承认个人在国际法中也具备主体资格。……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