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经历
2016-06-18季艳梅
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 2016年6期
季艳梅
一家人在小区散步,忽然,三岁的小男孩不小心撞到了柱子,于是,他便哇哇大哭起来。妈妈赶紧走上前把小男孩扶起来,并安慰道:“不哭,你是个小小男子汉,要勇敢。”谁知小男孩哭得更厉害了。这时,爸爸来到那根柱子前,故意也撞了一下,可爸爸没有哭,对着柱子说了一句:“柱子大哥,对不起了,把你撞疼了。”小男孩看见爸爸的举动,小脸蛋上挂着泪花,却也咯咯地笑起来,继而又和爸爸妈妈开心地玩耍起来。
妈妈是以成人的思维方式在教育着孩子,是一种以成人的思想“高高在上”的教育,看来对孩子是无效的。而爸爸的举动却取得了教育的成功。原因何在?就因为爸爸故意去经历了孩子所经历的,用自己的行为告诉孩子应当如何来对待碰撞。这样的教育方式就是“共同经历”,共同经历使教育无痕。高高在上的说教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和孩子“共同经历”的德育往往可能取得令人意外而满意的效果。
学校德育工作的最高境界,当是浸润孩子的心灵于悄然中,沟通孩子的心灵于无意中。从孩子生活中的各种真实情境出发,在潜移默化中让孩子形成正确的道德行为,让德育无痕,是我们每一个德育工作者的共同追求。
“共同经历”需要情感投入。
孩子的世界永远开满花朵,充满好奇,若想走进孩子的世界,也要保持永远童真的生活态度,像孩子一样享受生活,俯下身,回归思维的原点,以一颗童心看待孩子的世界,和孩子共同探索,共同经历,或许那些“看不惯”的现象也就有了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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