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并购商誉的会计确认与增值税问题分析
2016-06-16秦丽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4期
关键词:会计确认
秦丽
摘 要:商誉是企业未来超额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会计准则对商誉采用计价差额计量不符合商誉本质,需要在剔除与商誉本质无关的非相关因素的影响下对商誉加以确认,以此为基础确定商誉的转让收入,使计税依据准确化,同时需对和商誉同时产生的股权转让收入和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资产转让收入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关键词:并购商誉;会计确认;增值税
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项目,其背后的助推力量是卓著的企业管理、优质的声誉、良好的经营效率、难以复制的核心技术、优越的地理位置等较难量化价值的无形因素。会计准则规定并购产生的商誉按照并购方付出的投资成本超过其占被并购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来计量,即PG=PP-(FVA-FVL)。其中,PG代表外购商誉;PP代表购买价格;FVA代表资产的公允价值;FVL代表负债的公允价值。这种定义方式下的商誉价值中有相当一部分根本不可能给企业带来超额的盈利能力,并不符合商誉的经济实质。
一、基于经济本质的外购商誉构成分析
我国会计准则对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存在很大问题。本文将对商誉进行分解,基于商誉的内在经济本质分析商誉的合理构成。
1.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确认制订了严格的条件,不满足这些确认条件的话,这些资产、负债就无法进入财务报表。相比一般性企业,存在大量商誉的企业可能拥有更多有价值的未确认资产,这些未确认资产的存在,意味着FVA被低估,从而外购商誉PG的计量将被高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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