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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遮蔽的律学僧
——对唐宋江南律宗法脉“缺环”的考察

2016-06-13董浩晖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5期

董浩晖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被遮蔽的律学僧
——对唐宋江南律宗法脉“缺环”的考察

董浩晖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摘要]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不断得到发展。隋唐时期,律宗逐渐形成。中晚唐以后,江南一带成为重要的律学中心,出现了一支修习《四分律》的律师队伍。这些律学僧较为分散,要建立一条完整的谱系则仍有“缺环”。而利用域外僧人的撰述来进行比对,有助于重新勾联起这条律学法脉。

[关键词]守言闍黎;江南地区;南山律宗;四分律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经典大量被翻译进来,经律论三藏逐渐齐备。其中律部经典的体现就是“四律五论”的译出。四律是指有部的《十诵律》、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弥沙塞部的《五分律》。各部的律渐次被译介传入汉地,各有流行,《高僧传·明律篇》中就称“《十诵》一本,最盛中国。”[1]442-443而到了北朝末年,慧光及其弟子广为弘扬《四分律》,北方已成为《四分律》最流行的地区,佛教律师们大多以研习《四分律》为业。随着律师队伍的壮大、律学撰述的丰富、戒律思想的发展,中国佛教史上所谓的律宗在隋唐时期逐渐形成。

唐代律宗围绕《四分律》分为三个系统:相部宗、南山宗与东塔宗。三家并传,但相部、东塔二家逐渐衰落,唯有西明寺道宣律师开创的南山律宗蔚为大观,成为之后长时期内中国佛教律学之宗统。江南地区一度尚《十诵律》,其接受《四分律》较晚。《四分律》在南方的普及归因于南北僧人的交往,不但有北方律学僧的南下弘教,也包括南方僧人游方北地学成后重返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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