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分析
2016-06-05王永超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银川750001
中国医疗保险 2016年6期
王永超(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银川 750001)
宁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分析
王永超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银川 750001)
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2.87万人次,平均每人次得到大病保险补偿5332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支撑其继续治疗的作用,重大疾病人员的就医压力有所缓解。存在的问题是统筹层次低;经办管理运行不顺畅,效率低,成本高;监管能力不足,商保公司优势未显现;保障范围过宽;部分重特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建议提高统筹层次;重新审视大病保险定位;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大病保险;效果;问题;对策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有3个年头,本文主要分析2015年运行情况,包括大病保险的主要政策、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1 承办机构
宁夏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在石嘴山市和固原市进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2014年1月起在全区实施。通过公开招标,银川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承办;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承办。
2 筹资和待遇标准
大病保险筹资按低标准起步,2014年人均25元,2015年增至人均32元,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直接划拨。
起付标准,2014年为6000元,2015年调整为8400元。参保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超过8400元的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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