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摇摆的清代矿政
2016-06-03唐博
财经国家周刊 2016年11期
关键词:矿山
唐博
看似两全其美的赚钱好事,康熙却选择了稳定。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广东海阳县大牢。关押着一名囚犯。他叫何锡,是个矿商。他在这里,已经呆了四年。受尽折磨,精疲力竭,病魔缠身,深感绝望。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不解:朝廷既然允许私人开矿,为何出尔反尔,抓我入狱呢?
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北京,康熙帝看到何锡“庾死狱中”的消息,长叹一声。对于开矿问题,他举棋不定,导致清廷的矿政左右摇摆,政策飘忽不定,令人无所适从。他究竟有哪些顾虑?朝廷的矿业政策究竟要向何处去呢?
私人采矿:上裕国课,下养穷黎
矿,是清代潮州的特色资源。《周礼·考工记》就对“粤之锡”有记载。潮州是广东锡矿和铜、铁、银、铅等矿产资源较为集中的区域。唐宋以来,私人采矿的案例层出不穷。官府态度相对开放,收点税就默许了。比如明代万历年间,潮州的海阳、揭阳、程乡、大埔、平远五县共有冶铁厂65座,“每年听各县商民采山置冶”。每座冶铁厂每年缴纳税银23两,充作军饷。清承明制,允许私人采矿,但要向官府纳税。
习惯于实施控制和限制性政策的清廷,为什么会对采矿业网开一面呢?雍正年间的两广总督孔毓珣道出了原委:

矿,是清代潮州的特色资源。
“查广东田少人多,穷民无以资生,铅锡等矿原系天地自然之利,所以资养穷民。臣愚以为弃之可惜,不如择无碍民间田地庐墓出产铅锡之场,招商开采,俾附近穷民可藉工作养生,并堪收课饷,实系有益无损。”
一方面,广东人多地狭,开矿既是百姓谋生的新渠道,也给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的新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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