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中非正式制度的非正式功能及类型化分析
2016-05-31周利敏
人文杂志 2016年2期
关键词:制度
周利敏



内容提要受限于灾难特殊性、外界的“灾难迷思”及“国家中心主义”等原因,非正式制度如何在灾后维持社会秩序并创造集体行动一直缺乏深入研究。非正式制度是独立于国家领域之外真实存在的社会力量,为人们提供了看似“失序”的社会却“有序”运作的绝佳机会。根据描述类型学,它分为补充型、吸纳型、竞争型和替代型等四种,在非常态情境下具有底层社会维持、社会结构重新调整、迅速社会动员、社会凝聚和社区复原等功能。研究发现非正式制度强弱来自地方灾前拥有的宗族、血缘团体、人际网络和社区组织等,当国家制定了相同的灾后重建政策时,非正式制度越强,社会凝聚力越高,重建进度就会更快,反之亦然。
关键词灾后重建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功能社会脆弱性社会建构主义
〔中图分类号〕X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6)02-0102-09
一、缘起:失序困境中的非正式制度研究
近40年来,灾难研究(Disaster Research)与社会学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学者关注的议题,①但它以往并不是社会学研究的主流领域,主要因为灾难是一种极端事件,所产生的社会现象经常不具有延续性,社会学研究的是客观和稳定存在的“自然物”。蒂尔尼(Tierney,K. J)指出灾难社会学最大缺憾就是缺乏主流社会学理论与日益复杂的灾难现象进行对话,②这也妨碍了其成为社会学的主流研究领域。大致说来,西方灾难社会学主要有三个流派,即经典灾难社会学(Classic Sociology of Disaster)、社会脆弱性(Social Vulnerability)和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onism)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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