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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先神化与家国同构

2016-05-17王澎孙天一

寻根 2016年2期

王澎+孙天一

从《新安名族志》整理情况看徽州宗族的神异表现

笔者通过对《新安名族志》的梳理,整理出神异事件38例,其中唐代5例,宋代8例,元代(包括元明之际)5例,明代17例。唐代以前无例可循,因《新安名族志》成书于明代,故明代以后没有记载。可见神异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元代国祚较短之外,基本保持逐步增长的趋势。从神异来源看,孝行共有18例,保障乡里8例,善行5例,义行2例,其他5例。其中孝行约占所有神异表现的一半,可见孝行是神异表现的重要来源。从孝行而言,除3例年代不详之外,其余15例中,元代以前孝行仅占神异来源的30.8%,而元代以后则高达63.6%,由此可见自元以来,孝行对于神异表现的影响愈来愈大。另外其他方式的神异表现均在元代以前,并占有重大比重。可见神异事件构造的依据性在元明之际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即以孝行为主,兼有善、义等儒家色彩对其进行构建。从保障乡里的神异现象而言,保障乡里者除二人职业不详外,其余均为官员。可见神异构造中的官员往往承担着保乡安民、维护社会秩序的角色,同时通过民众对于其认可也实现了地方民众对于国家的认同。

增长的趋势:唐代以后的神异构造

在《新安名族志》中,唐宋之际的神异表现多为不具有儒家伦理色彩,而更多地表现在个人勇武、民众信仰、始祖神话以及其他神异事件上。如唐代的富寮始祖吴孟丞,其以“神异不凡,有武略”被记载。除个人勇武的形象传载以外,还有始祖作为神的形象被后世族人进行信仰和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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