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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三京留守司御史台考论

2016-05-16张吉寅

关键词:御史台西京长官

张吉寅

赵宋立国之后,沿袭前朝陪都之制,先后以河南府为西京,应天府为南京,大名府为北京。这三京皆设留守司,作为留守司的组成机构,也相应地设置了御史台,全称为“留守司御史台”,多简称为“留司御史台”或“留台”。“三京留守司御史台”即为这三京御史台的总称。目前,关于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研究,主要以龚延明和张祥云为主。龚氏的《宋代官制辞典》设立了“三京留守司御史台”、“西京留守司御史台”、“北京留守司御史台”等词条,对相关词条的职能、简称、别称等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解释。①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85-386页。张氏所著《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对“西京留司御史台”的设置、职能、政治生活等方面均有涉及,但失之简略,还有待深入。②张祥云:《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9-139页。然而,有关这一机构的性质及相关内容仍然比较模糊,笔者不揣浅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主要从这一机构的设置过程及发展、职掌、长官选任、地位等方面进行讨论,力求明晰其中的诸多关节。

一、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设置及发展

在陪都设立御史台,沿袭的是唐代制度。在唐高宗、武则天时期,政治重心基本上位于东都洛阳,东都御史台大概就设置于此时。①勾利军:《唐代东都分司官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33页。东都御史台起初以御史中丞为长官,“自中丞已下,元额七员;中丞一员,侍御史一员,殿中侍御史二员,监察御史二员”②王溥撰:《唐会要》卷60《东都留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233-1234页。。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年)以后,东都御史台的地位逐渐降低。其年“三月,以权知御史中丞崔元略为东都留台。自后但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共主留台之务,而三院御史亦不尝备焉”③《唐会要》卷60《东都留台》,第1234页。。五代之时,后梁、后唐并未以唐东都为模范,完善陪都的相关机构。后晋灭后唐之后,以开封为首都,洛阳为西京,并于此设立分司机构及御史台。与唐后期相似,西京御史台只有三院御史,且不齐备。此后,后汉、后周、北宋都沿袭了这一制度。④杜文玉:《五代十国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54-155页。

要说明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设立过程,就必须对这三京地位的确立有所交待。宋初以河南府为西京,继承的是后周既有的制度。因为宋太祖“行禅代礼”之后即将周帝、周太后“迁居西京”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1,建隆元年正月癸卯,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页。,此后并未有以河南府为西京之类的诏书,史籍中亦无此类记载。西京留守司御史台也为后周所有,宋亦袭之。需要说明的则是应天府和大名府陪都地位的确立及其机构的完善。以西京河南府为例,留守司的组成机构中不仅有御史台,还有国子监、司礼院以及一些供奉太祖、太宗御像的宫观。换言之,三京留守司的组织机构及陪都地位的塑造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一个长期的发展阶段。

应天府原名宋州,宋太祖赵匡胤做过后周的归德军节度使,其治所即在宋州。因此,宋州被视为宋朝的龙兴之所。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二月,升宋州为应天府。大中祥符七年(1014)正月,真宗在去祭祀老子的途中,经过应天府,“升应天府为南京”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2,大中祥符七年正月丙辰,第1864页。。史料所及,宋真宗升应天府为南京后,并无多少举措来完善其陪都地位。直到宋仁宗即位后,才逐步完善了南京留守司的组织结构及其它事宜。如:天圣四年(1026)十月丙申,“奉真宗御容于南京鸿庆宫”⑦李焘:《长编》卷104,天圣四年十月丙申,第2425页。;庆历三年(1043)十二月戊午,“以南京府学为国子监”⑧李焘:《长编》卷145,庆历三年十二月戊午,第3516页。;御史台为庆历五年九月所置。其后,又修南京鸿庆宫三圣御容殿⑨李焘:《长编》卷159,庆历六年十二月丙辰,第3855页。,并以翰林学士、权三司使张方平为南京鸿庆宫奉安三圣御容礼仪使⑩李焘:《长编》卷160,庆历七年六月辛亥,第3876页。,“奉安太祖、太宗、真宗御容于南京鸿庆宫”⑪李焘:《长编》卷161,庆历七年七月癸未,第3881页。。至此,南京留守司的机构和相关事宜的配备基本完成。

大名府能成为北京,与宋辽之间的紧张关系息息相关。庆历二年(1142)二月,契丹增兵于宋辽边境,并遣使索取关南地。宰相吕夷简以为“宜建都大名,示将亲征,以伐其谋”,遂“建大名府为北京”⑫李焘:《长编》卷136,庆历二年五月戊午,第3260页。。宋辽之间的紧张关系经过富弼使辽的“增币交涉”,以及余靖等的“以夷制夷”政策之后,宋朝才转危为安⑬陶晋生:《宋辽关系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7页。。而在局势缓解之后的庆历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置北京留守司御史台”。与西京、南京相比,北京的建设只是权宜之计,其国防意义是首要的。

上述以南、北二京的确立过程为主线,为这两京留守司御史台的设置大致勾勒出了一幅时代背景。其实,这两京御史台设置的时间相差不多,一在庆历五年,一在庆历七年,这说明庆历年间重视陪都的建设,完善了各陪都的职能,突出其地位,使之与一般州郡相异。而这一完善过程,包括陪都御史台的设置,无疑是以唐东都的建制为模板。

留守司御史台亦有自己的府衙。“两京留台皆有公宇,亦榜曰‘御史台’。”⑭叶梦得:《石林燕语》卷4,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2页。因官阶高低有差,其长官分别为“判某京留守司御史台”、“权判某京留守司御史台”、“管勾某京留守司御史台公事”、“权管勾某京留守司御史台公事”,或俗称“留台御史”。属吏则有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①《宋会要辑稿》职官17之38,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2753页。。即留守司御史台机关的组成人员,只有一名长官和几个属吏。到宋神宗熙宁二年时,这一情况发生了改变。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诏:“令三京留司御史台添权判或管勾官一员,仍差大卿监并职司以上差遣人”,“以待卿监监司之老者”;同时,留守司国子监亦增人员。②同上。对此变端,宋人徐度认为:“以优士大夫之老疾不任职者,而王荆公亦欲以置异议之人也。”③徐度:《却扫编》卷下,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第167页。其后,陈均在《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中亦指出:“王安石亦欲以此处异议者,遂诏毋限员。”④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18,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25页。不论如何,原来只有一名长官和几名属吏的留台,在神宗时增加了员额。而且其地位也逐渐降低,“自创置宫观后,重臣不复为,率用常调庶官,比宫殿给使,请俸差优尔。朝廷既但以此为恩,故来者奔走府廷,殆与属吏无异矣”⑤叶梦得:《石林燕语》卷4,第52页。。也就是说,随着宫观官的大量设立,其俸禄又厚,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地位在不断降低,养老的高级官员多任宫观官,而不愿任职留司御史台,最后竟然沦落到与属吏相似的地步。南宋时,三京皆陷于金,留守司御史台也就不复存在了。

二、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职掌

据研究,唐代东都御史台不仅可以监察百官,特别是在东都的官员,也可负责洛阳的治安,代行司法之权,还可以监督财权、司法、郊庙百祀等。⑥参见勾利军:《唐代东都分司官研究》,第142-157页。五代时期的西京御史台的职权与唐代相似,主要负责对洛阳及周边地区官员、分司官的监察。⑦参见杜文玉:《五代十国制度研究》,第155页。而且,其管辖的事务繁剧,甚至侵涉了一些地方官府的职权。如陶穀在后晋时任过西京留台御史,他曾上疏曰:“臣任监察御史日,留台西京。窃见台司详断者,至于夫妇之间,小小争讼,动引支证,淹滞积时。及坊市死亡丧葬,又须台司判状;奴婢病亡,又须检验。人吏贪狡,因此邀求,动经旬时,不遂埋瘗。是臣目击,尝嫉弊讹者。”当时朝廷责令有司处理各自的相关事务。⑧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66《帝王部·发号令五》,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40页。可见,五代时由于留台管辖太过广泛,百姓小事且由其掌,影响了民众的日常生活。这恐怕是自唐以来,留台司法权扩张的恶果。

宋代留守司御史台的权限大不如前,时人多以之为闲职,这从宋人的记述中可以获知。宋人徐度在论及吴育、刘原父以集贤院学士判西京、南京留守司御史台时,说其“职闲无事”。⑨徐度:《却掃编》卷上,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第149页。宋仁宗时,翰林学士王珪举荐李徽之,当时李正要赴任南京留司御史台。王珪认为像李徽之这样的人才不加以任用,却“置之闲废之地”。⑩《历代名臣奏议》卷13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762页。这说明,王珪以为留台之职为“闲废之地”,只一虚位而已。又如宋神宗即位之初,御史中丞王陶弹劾宰相韩琦有违礼节,由此引发台谏官和政府之间的矛盾,“中外纷纷”。时任龙图阁直学士的韩维上书,以为当使双方在朝堂上辩论,以平息纷扰,并且说“若臣所言幸蒙施用,则事辨之后,乞罢臣职任,授一小州,或留台闲官”。⑪韩维:《南阳集》卷24《论宰相与中丞得失状》,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086 冊,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13页;另见《历代名臣奏议》卷176,第2311页。借用此段材料的重点不在于展现台谏和政府之间的冲突,而在于表明韩维将留台看作是闲职,这是北宋士大夫比较普遍的观念。叶梦得说留台“旧为前执政重臣休老养疾之地,故例不视事”⑫叶梦得:《石林燕语》卷4,第52页。。即叶梦得以为留台为闲职,且已经形成无所职掌的惯例。

不仅士大夫如此认为,朝廷正式公文上亦表达出留台为闲职的意思。如王安石在给李柬之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的制书上,说李柬之“力辞显荣,退就闲职”,又说“别都执宪,地清务简”。①王安石:《临川文集》卷49《龙图阁直学士李柬之刑部侍郎充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制》,四部丛刊本。王安石的意思是,李柬之放弃了在开封的荣华,而选择了陪都御史台这个清水衙门。但这并不仅仅是王安石个人意思的表露,也并非一般士大夫的观念,它既然见诸公文,那就是朝廷的共识,即官方的日常观念。

“清闲”是宋人对留台的记述中留给后人的印象,其实不全尽然。在宋初,它还是有监察权的。如宋太祖开宝二年(969)十二月,“凤翔节度使符彦卿被病,肩舆赴镇,至西京,上言其疾亟,诏许就医洛阳。假满百日,受俸如故,为御史所纠,请下留台鞫问。上以彦卿姻旧,特释之,但罢其节度”②《长编》卷10,开宝二年十二月乙酉,第237页。。其中所言的御史应为留台御史,“留台”也应为西京留守司御史台。需要指出的是,并非宋代史料中所言的“留台”都是指三京留守司御史台。若皇帝不在开封,那么在开封的御史台也称“留台”。如大中祥符元年(1008)九月,宋真宗离开开封,“以兵部侍郎向敏中权东京留守,翰林侍讲学士邢昺权判留司御史台”③《宋会要辑稿》礼22之15,第890页。。再如大中祥符二年,“资政殿大学士向敏中权东京留守,龙图阁待制孙奭权判留司御史台,查道权判留司尚书都省”④《宋会要辑稿》礼28之48,第1043页。。皇帝既然不在首都,那么首都就会成立一套留守政府的班子,而此时的留司御史台也即是原来的御史台,但三京留守司御史台与之不可同日而语,只是名称相似,也简称“留台”罢了。⑤但以往研究者在引用此条史料时,并未加以辩证,而是直接作为西京留台行使监察权的事例。如勾利军:《唐宋分司机构与社会变迁》,《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又如张祥云:《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第131页。再接前言,开宝二年十二月,宋太祖并未离京⑥参见《宋史》卷2《太祖本纪二》,第30页。,因此可以断言,此时的留台确指西京留台。这就说明,在宋立国之初,西京留台还保留有一定的监察权,但这是五代留台权力的惯性使然,并非有宋一代的制度。随着宋初转运使的设立及其职权的扩张,留台的监察权渐渐归其所有,大概在真宗时即完全丧失了其原有的监察权力。

虽为闲职,却也有所执掌。史料中只言其“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⑦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17之38,第2753页;马端临:《文献通考》卷53《职官考七·御史台》,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555页;《宋史》卷164《职官志四》,第3873页。

“拜表”、“行香”是两种重要的仪式,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皇帝的权威。“拜表”之制为:

宋朝之制,每正、冬不受朝。及郡国大庆瑞、奉上尊号、请行大礼,宰臣率文武(郡)[群]臣或并内诸司使、三班、诸军将校、蕃夷酋长、僧道、耆老等诣东上閤门拜表,西京留守率留守司百官五日一上表起居。车驾巡幸,东宫、留守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⑧《宋会要辑稿》仪制7之1,第1950页。

又西京留守拜表仪制,留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质明,并集长寿寺立班,置表于案,再拜以遣。其春、秋赐服及大庆瑞并如之。或令分司官赍诣行在,或止驿付南京留司,约用此制。若巡幸,东京则留司百官亦五日一上表起居,并集大相国寺。⑨《宋史》卷120《礼志二十三》,第2818页。

“行香”则是在皇家的重要节日,如国忌(如皇帝忌日)、祠忌(重要祭祀)、帝后生辰等,官员们要赴太庙、寺院(如大相国寺),宫观(如上清宫、天庆观)等场所举行上香仪式,以达到哀悼或祈祷的目的。如:建隆元年正月十七日,“于大相国寺建道场以祝寿,至日,上寿退,百僚诣寺行香”⑩《宋史》卷112《礼志十五》,第2671页。。宋真宗时,“以六月六日为天贶节,京师断屠宰,百官行香上清宫”⑪《宋史》卷112《礼志十五》,第2680页。。

在东京开封举行的“拜表行香”活动,由御史台纠察官员不合礼节的行为。在陪都,“拜表、行香”事宜则由留守司御史台来主管,如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八月,西京留司御史台上奏:“太宗圣容奉安应天禅院,自来忌日就广爱寺行香。将来忌日,欲就本院设斋,诣圣容殿行香,其诸忌仍旧广爱寺。”①《宋会要辑稿》礼42之5,第1410页。即是留司御史台措置行香事宜。换言之,留守司御史台的职掌是组织拜表、行香的系列活动。

司马光“熙宁、元丰间相继为者十七年,虽不甚预府事,然亦守其法令甚严,如国忌行香等,班列有不肃,亦必绳治”②叶梦得:《石林燕语》卷4,第52页。。其中所言的“法令”当是留台的职掌,即拜表、行香,纠举其中的违纪之举。结合上文所述,留台的职权除了组织拜表、行香事宜之外,也负责纠举在这些活动中违反礼节的官员。同时也可以认为,留台并不享有对三京地区的完整监察权。

然而,“纠举违失”并不仅限于拜表、行香。如宋真宗咸平二年(999),西京留守司御史台上奏,建议“留府群官、使臣乘马不得带缨”,朝廷从其所请③《宋史》卷150《舆服志二》,第3513页。。因为这些官员乘马“带缨”违反了舆服制度,留台之意当在纠举其谬。再如司马光在权判留司御史台任上弹奏“比部员外郎、崇义公、分司西京柴咏管勾周陵,祭祀不遵依式,无肃恭之心”,朝廷“乃诏留守司劾咏罪以闻”。④《长编》卷228,熙宁四年十二月乙亥,第5560页。这则是纠举不能按照礼制履行职责的官员。因此可以认为,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职权多与礼制相关,其职掌的目的在于保障朝廷礼制在陪都地区的实现,至于陪都官员的其它事宜则不在其举劾之内。

综上所言,宋代留守司御史台的监察权在逐步减弱,从立国之初继承五代完整的地方监察权逐渐变为只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的闲职,而且其“纠举违失”仅限于礼制方面。由于史料所限,其权力消弭的脉络不得详知。

三、长官的选任

“三京留守司御史台:西京于分司官内差一员权阙,或特差官权判掌;南京止令留守、通判权掌;后北京置台,专差官领。今则三京皆有正官领之。”⑤《宋会要辑稿》职官17之3、4,第2735、2736页。这段史料将宋初三京留台长官的情况作了大致说明,即在北京留台设置之前,西京一般由分司官权兼,或有专职官员;南京留台设置之初,则由应天府留守或通判兼掌。北京留台设置后,设专职官员职掌。其所谓“今”指代何时,史无明言。据后文所列三京留台长官情况简表,其实在宋仁宗皇祐时已经在三京都设专职官员来职掌留台了。据此可以认为,在宋仁宗朝之前,三京留台长官一般由它官兼领,在庆历七年设置北京留司御史台后,则皆设专职官员主管各留台之事。笔者据个人视域所及的史料,抽取出若干担任过三京留台长官官员的基本情况编制成下表。

表1 三京留守司御史台长官情况简表⑥说明:由于表中某些项目无法考证,如时间、官资等,其项内容加“?”,表明此为推测之结果;某些项目无法推测,则作“不详”。另,表中官品,元丰之前参考李昌宪的《北宋前期官品令复原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载氏著《五代两宋时期政治制度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版);元丰后参考龚延明的《宋代官制词典》中的各官称条目;表中“集贤院学士”并无品阶,其本官又不可考,其品阶是根据任此贴职的最低官资要求推断所得。“去向”指的是此人任职留台之后的去向,因官员任留台长官之后迁转的官资难以考察,此项以表明担任留台闲职之后仍有升迁之望。

①“卒于任”,表明其在留守司御史台长官这一职位上去世,后同。②此为元丰改制之后的官阶,据《长编》卷345,元丰七年五月辛酉:“朝散大夫、直集贤院、权管勾西京留守司御史台范纯仁权知河中府”,第8289页。名称虽异,但官品相当。

针对三京留台长官的官资要求,以下两段史料进行了涉及,兹列举于下:

天禧四年四月,以翰林学士承旨、兵部侍郎晁迥进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迥累表引年求解近职。他官止云权,迥以三品故云判。③《宋会要辑稿》职官17之38,第2753页。

三京留司御史台。管勾台事各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以上《续国朝会要》)④《宋会要辑稿》职官17之38,第2753页。

结合表1,并从这两段材料可以看出:熙宁之后,三京留台长官的官资大致经历了从高到低的变化,同时,其长官人数从一人变为两人甚至更多。天禧四年,晁迥以正三品的工部尚书任西京留台长官,这或许是前所未有的,以高官资任较低的差遣,因此称为“判”。三品之下的官员若任此职,则要加“权”字。这是宋真宗朝的情况。至于第二段史料,则要先定其年代。因其后有“以上《续国朝会要》”的史源说明,此部会要当为元丰时所修;而且其言“管勾台事各一人”,故知其当为宋神宗熙宁二年时所增名额入后的情形。因此,这段史料所言的是宋神宗熙宁二年之后的官资要求。其言“以朝官以上充”,据宋官制,正八品之上方可称为朝官;而且,从表1 可以看出,熙宁之后,多以六品、七品担任留台长官,相应地,五品以上的官员则减少。此后,可以多人同时担任同一职务。如表1所示,熙宁四年,至少有张方平、王陶任南京留台长官,李宥也可能任此职。这种变化,正是前引叶梦得所言宫观官人数增加之后的结果。

其次,出任此职的官员,多非正常调任,绝大多数是因疾病或年老出任此职。表1所录的26名官员中,有12 位是因疾病或年老而出任此职的。除养老之人可能会老死于任外,在其病愈后,大多数官员又可以调离,重新出任其他比较重要的职位,如吴育、孙永等人。另有一些人在政治上失利时,亦会要求去留台任职。如司马光在反对王安石变法无果后要求任职西京留台①参见《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辛酉,第5340页。,张方平亦在变法形势下出任南京留守司御史台②参见《东都事略》卷74《张方平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82 册,第479页。,待形势有变,亦可出任他职。另外,有些官员则是由于被处罚才出任此职的,如表中所列的沈康、鲜于侁。

对于“带禁职”出任留台者,宋敏求指出:“晁文元公(晁迥),天禧中自翰林承旨换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台。吴正肃公(吴育),皇祐中以资政殿学士;李少师公明,嘉祐中以龙图阁直学士并换集贤判西台。近岁皆以禁职分台。”③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下,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293页。其中所谓“禁职”,即诸殿学士,如集贤院学士等。为何要以这样显要的身份去出任这般闲职? 皇祐四年八月,资政殿学士吴育因疾请求皇帝准许其“权领西京留司御史台”。仁宗说:“闻吴育以力学损心,以成此疾。且育文行可以为人师表,方欲召归讲席,以备顾问,而忽有此请,宜特从之。”又说:“若止守本官,则俸入差减。可特授集贤院学士,以就全给。”④《宋会要辑稿》职官7之20、21,第2544、2545页。仁宗最后这句话最为关键,之所以令吴育以集贤院学士这样的身份去西京任职,就是为了能够给他多点补贴,以显示皇恩之厚。晁迥先升官再出任西京留台,也是这个道理。

从上表亦可看出,官员出任留台长官,主要有三种情形,即皇帝恩典(养老、养病)、正常除授与处罚之职。结合北宋官员除授制度,留台长官的选任,主要有特旨除授和堂除两种情况。前者由皇帝亲自任命,后者则由中书门下(元丰后为中书省)授命。养老、养病之高官,多由皇帝下旨除授,以显得对老臣的重视。如前文所言晁迥、吴育等人带禁职出任留台长官。中下级官员则只需堂除。如熙宁三年正月有诏:“应乞留司御史台差遣除两制以上临时取旨外,余候到阙体量定差。”即两制以上的官员需要皇帝特旨除授即可到职,其他官员需要待阙之后才能任职。元祐三年十一月,三省建议“左藏库、三京留司御史台、商税院、进奏院,并中书省差”,朝廷从之⑤《宋会要辑稿》职官3之9,第2402页;《长编》卷417,元祐三年十一月丙午,第10122页。。因此,从上表可知:正常出任留台长官的,多由堂除;皇帝恩典则由特旨除授;至于被罚之官,则由其品阶决定,待制以上亦特旨,以下则堂除。

当然,同其他差遣一样,留台长官亦有任数所限。⑥参见张祥云:《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第135-136页。其任数以年龄和官阶高低为准。宋徽宗之前以六十岁为准,六十以上不能超过三任;徽宗时则以七十岁为准,七十以上者不能超过三任,“七十以上曾任侍御史者两任,寺监长官及职司中散大夫以上一任”⑦《宋会要辑稿》职官17之39,第2753页。。

四、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性质和地位

本文开篇即言留守司御史台是三京留守司的组成部分,但就现存史籍而言,往往将其置于御史台的条目下加以记述。如现存的《宋会要辑稿》中,“三京留守司御史台”作为一个条目置于御史台之下,孙逢吉的《职官分纪》也将其置于御史台之下,后世所编的《宋史·职官志》亦是如此。据此,龚延明编著的《宋代官制辞典》亦将“留守司御史台”的相关词条置于“御史台门”之下。而研究宋代监察制度的学者在论及御史台的体制及职能时,往往忽略之,并没有将其纳入他们的研究范围。⑧如:贾玉英:《宋代监察制度》,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刁忠民:《宋代台谏制度研究》,成都:巴蜀书社,1999年版;虞云国:《宋代台谏制度研究》(增订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版。张祥云则将其作为留守司的组成机构来论述的。

就宋人的记述而言,往往将其看作是御史台的分支。如前揭宋敏求所言“近岁皆以禁职分台”,此处之“分台”指留台,即御史台在陪都的分台;另如前引王安石给李柬之所拟的制书中,有“别都执宪”一语,指的亦是御史台在陪都的分支机构。不仅如此,苏颂在其所拟的《西京留司御史台正名知班驱使官王德明可将仕郎守蓬山县主簿勒留》一制中,开篇即言王德明“隶名宪府,给事西台”①苏颂:《苏魏公文集》卷34《外制》,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14页。。“宪府”即御史台,“西台”为西京留台,其言外之意当是,王氏的编制在御史台,其职务则在西京留台,亦说明其认为留台是御史台的一部分。又如王珪在其所拟的《赐知潞州李柬之乞西京留台不允诏》中有“宪台别印,非朕惜之”②王珪:《华阳集》卷18《赐知潞州李柬之乞西京留台不允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28页。一语,由此也可认为,其将西京留台视为御史台的别所,两者都属于御史台系统。宋人的这种看法,应该继承的是唐人的观念。如文初所述,唐代的东都留台是名符其实的御史台分台,甚至一度超过御史台的地位。唐人习称洛阳为东台③程大昌在《演繁露》卷7中有曰:“其俗呼在京为西台者,唐都长安于洛阳为西,而洛阳亦有留台,故长安名西台,而洛阳为东台也。”(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版。),宋人则习称洛阳为西台。如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将这一传承说得很明白:“唐人本谓御史在长安者为西台,言其雄剧,以别分司东都。本朝都汴,谓洛阳为西京,亦置御史台,至为散地。以其在西京,号为西台。”④陆游:《老学庵笔记》卷6,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1页。再如毕仲衍任过西京留台长官,名其集曰“西台集”;李建中亦当西京留台长官,其号亦称李西台。⑤参见佚名编,桂第子译注:《宣和书谱》卷12,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据宋人所述可以认为,三京留守司御史台名义上属于御史台系统,但由于其并无完整的监察权,实际上并非是开封御史台的外派机构,而成为陪都留守司的组成部分。如同留守司及其组成机构一样,政治上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而拥有监察权的转运使司,“具有和御史台相似的职能”,并且“在对官员的监察上,形成了转运使和御史台内外有别的明确分工”,因此有了“外台”的称号。⑥戴扬本:《北宋转运使考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72-173页。

留台既为闲职,那么,如何认识留台权力在宋代的消弭呢?

首先,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这是宋代强干弱枝、加强中央集权的缩影⑦如勾利军:《唐宋分司机构与社会变迁》;张祥云:《北宋西京河南府研究》,第131页。他们仅仅指出此点,并未加以分析。。在将地方财权、军权集中的同时,作为留台所享有的监察权亦要收归中央。其实,伴随着留台权力消弭的过程,正是地方监司各种权力完善的过程。以西京河南府而论,其监察权主要归于其所在的京西路监司所有,再有中央御史台的监察,而这些权力在唐、五代时期大多是归属于东都或称西京御史台的。当主要监察权力消失之后,剩下的就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标志性权力,多以礼制方面为主。

其次,元丰改制之前所行官制即有“名不符实”的特点。如中书省、六部这些职能部门,其长官皆以他官来判或权;至于其职能,也多为一些次要的、礼制方面的细务。其实,留台权力的消弭,亦可以看作是这一制度更革下的一环,六部都不掌其权了,何待一小小的留台?

然而,亦因官、差遣分离的制度,留台权力的消弭也带了一些矛盾。留台权力虽然有限,但毕竟还有,而且在北宋前、中期,其长官的官阶又经常高于三京留守或知府,当位高权少者遇到位卑权大者的时候,两者肯定要起冲突。如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陈象舆自视官高,在立班时站在河南府知府赵湘之上,而且态度傲慢。因此受到京西路转运司的弹劾。朝廷因此下诏:“西京留守司御史台今后行香拜表,不以官班高下,止以知府兼留守为首。”⑧《宋会要辑稿》职官17之38,第2753页。同时,以陈象舆为卫尉卿,分司西京,其缘由是:“河南府言象舆不职。”⑨《宋会要辑稿》职官46之3,第3415页。此时,河南府知府赵湘应该同时兼任西京留守。从这一风波可以看出以下几点:第一,陈象舆可能不仅自视官高,他可以认为自己代表御史台在西京行使权力,况且此事归其所掌。第二,拜表行香归留守司御史台主管,其长官官阶又高于留守府长官,在象征身份的场合,双方发生争执也在情理之中。第三,这件事由本路转运司上报,也正说明对陪都官员的监察权归于其所在路的监司,留台并无监察权。第四,朝廷对此事的处理,表明留守司御史台是留守府的组成机构,留守才是陪都的行政长官,留台长官虽然官高,也应被视为留守的下属。

宋仁宗时,吴育曾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此事多见诸宋代史料中,当以叶梦得所记较早。叶氏记其事曰:

皇祐间,吴正肃公(吴育)为西京留台,独举其职。时张尧佐以宣徽使知河南府,郡政不当,有诉于台者,正肃移文诘之。尧佐惶恐,奉行不敢异。①叶梦得:《石林燕语》卷4,第52页。

王称在《东都事略》亦有记载:

(吴育)以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分台旧不领民事,育在西京,河阳之民以张尧佐裁决稽积,多诣育。育判于纸尾,尧佐畏恐,即奉行。②王称:《东都事略》卷63《吴育传》,第402页。

在北宋的三京留台长官中,只有吴育一人超出留台不涉民政、监察地方的惯例,故叶梦得说其“独举其职”。叶氏只是说民众对河南府的政务不满意,因此而告诉于留司御史台。王称则指出令民众不满意的郡政其实是地方积案太多,长官不能按时裁决。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留台早就不理民政,且其监察权限亦有鸡肋之感,为何民众会想起求诉于留台? 但不论如何,吴育的行为显然是越权了。“独举其职”并不是指吴育的行为是称职,而是打破了惯例,是一种“非法”行为。叶梦得所说的“职”,恐怕是五代时留台所享有的司法权,即王称所言的“领民事”,而这种权力在北宋一直是没有的。

以往研究者多认为是由于吴育本人的强势③如赵旭认为:“三京留司台……能否发挥御史的监察作用全赖长官的主观愿望和个人素质。”(见氏著《唐宋法律制度研究》,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7页。)张祥云亦作同识,他认为因吴育较为强势,而留台权力的发挥与官员个人有关,朝廷并未明文限制留台权力的发挥。见氏著,第131页。,其实不尽然。如前文所论,留台作为闲职,有名无实,不仅没有民事权,其监察权亦不完整,这早已是宋人的共识。吴育所干涉河阳府司法之事,仍然是以一种监察权的履行,这一行为明显侵犯了京西路转运司的职权;而且其代张尧佐“判”案,明显是侵夺了河阳府的司法权;即使执法不公,当有提点刑狱司来纠察,吴育亦侵犯了提点刑狱司的权力。其实,吴育此举背后有一段政治隐情。张尧佐系仁宗温成皇后张氏的大伯父,而张氏为仁宗所宠。为了提高自己在宫中的地位,张氏不断进用张尧佐,很快做到了三司使。这遭到了谏官包拯、陈升之、吴奎的激烈反对。御史中丞王举正甚至“留百官班,欲廷议”。在压力之下,张尧佐“以宣徽使判河阳”。史载张尧佐“持身谨畏,颇通吏治,晓法律”,河阳之民所诉之事应该没有那么严重。故此事可能被吴育借题发挥,成为北宋士大夫限制外戚势力的一环。张尧佐很快被调任天平军。④《宋史》卷463《张尧佐传》,第13557-13558页。将吴育此举视作当时士大夫打击张尧佐的一环,从《宋史·张尧佐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张尧佐先后多次被台谏官弹劾,其差遣也一换再换,从中央到边缘,而吴育此举使其调任更加偏远的天平军,并很快去世,达到了士大夫们打击张氏外戚的目的。况且,吴育在西京留台任上,只此一事被记录下来,并没有履行类似的职权。由此可见,吴育此举明确是针对张尧佐的。因此,吴育此举,不仅没有受到纠劾,而且博得了好名声。

权力虽然消弭,但其象征意义的职事还是有些用处的。北宋灭亡的次年,即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十月,宋人已有怀念因三京留台拜表之事所传达的赵宋王朝的威仪:

监察御史寇防宣谕江、淮四路回,因奏祖宗朝三京各置留守司御史台,每于月旦率属拜表如宣诏,其余列郡附递以进,故三京之俗,号知礼义。今诸州亦望依三京故事,月旦拜表,庶几四方咸知尊君之义。戊午,诏从之。⑤熊克:《中兴小纪》卷4,丛书集成初编本。

此时据北宋灭亡刚一年有余,地方武装割据,康王赵构刚刚登极,并无什么威名。寇防出访四路,应该是为了宣谕赵构昭告天下的诏书,让各地的武装都知道大宋已有新主,但并非每处都尊赵构为新主。故而寇防拿出三京留台的故事,其目的无疑是为了确立新主的正统地位,以延续赵宋皇权权威。寇防此建议,也正说明了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作用在于,以拜表行香等方式传达了赵宋皇权的威仪,强化了陪都地区的政治秩序。

综上,三京留守司御史台其实有名无实,成为养老、养病、安置政治上失利或被罚大臣的场所,其职权以践行宋代礼制为主。这种有名无实的机构在北宋很多,往往成为时人所诟病的冗杂之症。北宋三京留守司御史台的权力虽然消弭,南宋更无此机构,但这一机构的形式并未从中国历史上消失。元上都亦有御史台这样的监察机构,且有实际职掌①参见叶新民:《元上都的官署》,《内蒙古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1期。;明朝迁都北京后,在南京依然留有一套与中央相似的组织机构,执掌监察权力的都察院亦名列其中,而且权力颇大,职责颇广②参见陈影:《明代南京都察院初探》,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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