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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语文教育目标的批评与建设

2016-05-14耿红卫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语文课程标准批评设想

摘 要“五四”以来,教育界学者对语文教育目标的批评、探讨和设想,使我国语文课程目标由笼统、片面向着清晰、具体的方向演进,其语文教育目标观为所处历史时期的语文课程标准的制定和教材编写提供了重要依据。

关键词 近现代 语文课程标准 语文教育目标 批评 设想

一、对语文教育目标的批评

1.对语文教育目标过大的批评

学科教育目标的制定受制于整体教育目标,同时应该体现学科自身的特点而更加具体化。所以,对整体教育目标的认识以及两者关系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出现偏差,便容易引起学科教育目标“泛化”的问题。语文教育作为学科教育的一种,当然亦是如此。

20世纪20年代,朱自清对语文教育目标与整个教育目标混为一谈的错误做出了严厉批评,并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语文的本身不能作为国文教学的唯一目的。他强调,中等教育所有科目的教育宗旨都应当以“人生教育”为基础,它们在谋得本学科发展的同时,也承担着此种责任。

20世纪30年代初,对于语文教育目标扩大化的错误,宋文翰有了更清醒的认识。首先,他分析了当时的国文教学现状,对一些国文教师承担全部教育责任,在本学科教学上实施和完成整个教育目的的做法表示反对,并质疑国文教师是否能够担任这样重大的责任,是否国文一科就能够完成这样繁重的工作且包办其他各科分内的事。他认为与整体教育目标相比,教师更应重视学科目标。原因有二:其一,整体教育目标是各科的特殊目标的总和,若各科目标得以实现,就可以完全达到整体教育目标;其二,各科特殊目标的制定依据整体教育目标,同时也体现着自身学科的性质,担负着其它科所不能担负的责任[1]。

2.对语文课程标准所定目标的审视

语文课程标准出现在语文独立设科之后,进而才有了较为明确的语文教育目标。作为指导语文教学实践的语文教育目标的载体,语文课程标准受到了教育界的关注。

民国初年的语文教育目标,把读经剔除,与清末新政时期相比,其在读写和“启发智德”等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大进步,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语文学科的一些特征。但是,语文教育目标存在着过于理想或不合“五四”以来教育新形势需要的问题,对此,一些人士有了更新的认识。胡适首先对语文教育目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他认为,《中学校令实施规则》国文要旨作为当时的理想标准,没有发现它所存在的缺陷是因为其并没有得到实行,例如,其中通解文言字句这一项,在当时是不切实际的,不过由于近年来文体的变迁,除了通解普通文字外,语言也确实需要注重[2]。

1923年,中华民国颁布了新学制语文课程纲要,不少人士对语文教育目标发表了看法。杨贤江认为,初中国语课程纲要目标第2条中“学生能看平易的古书”一项改为“使学生能看平易的文言文”更为合适。在他看来,初中学生没有必要会看古书,因为对于初中学生而言古书实在太难读,且古书的内容多半与现代生活无关。而“看平易的文言文”为学生高中国语课程的学习打下了基础,也为近代人名作的阅读做了准备。如今看来,杨贤江的评判是适当的,对学科的发展很有益处。

以“新学制”为基础,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29年8月颁布了《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又陆续颁布了国语和国文课程标准。关于暂定国语课程标准是否合乎需要、易于进行的问题,学者杜佐周采用了一种较为简便的方法进行了实验,将所应用的实验教材,并入一起讨论,检验暂行标准目标是否具有科学性和普适性。针对小学国语课程标准的五个具体目标,他还设计了一些需要设法解答的问题,如:这些目标是否完善,是否有修改或增添的必要?若想实现这些目标,是否需要整个小学时期继续教学;或者说如果在小学全部时期内,继续教学国语,是否仅能达到这些目标?这些目标是否合乎社会上的实际需要?如果小学毕业的儿童已达到这些目标,他们对语言文字等的应用是否可以满足将来社会活动的实际需要?

20世纪40年代,对于新课程标准目标存在的问题,依然有很多人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王季思对1936年的语文课程标准目标提出了批评,认为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目标可以取消关于“创造国语新文学及了解固有文化”二项,原因在于前者目标非中学生能力所及,也非其所需;而后者目标的实现,绝非学校教育可独自担当,更不能仅由国文一科负责,而是需要着眼于整个国家的政治建设和社会风气,公民地史等学科均应承担责任。他还提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国文教学的目标应该主次分明。课程标准目标首先应该强调的是对学生运用本国语言文字叙事说理和表达情意能力的培养,其次才是阅读古书和欣赏中国文学名著两项。这样的目标不仅有利于学科的教学,也有利于学生国文程度的提高。

新中国建国前夕,有教育界人士对“国文教学问题”进行了总结性检讨。比如,在《中学国文教学问题之检讨》一文中,龚启昌认为学科的教学目标是教材和教法的依据,而教学目标是很难定的,它以社会需要的变化而变化。他还在文中分析了语文课程标准在不同阶段制订和修订的情况,并对20世纪20年代以来教育目标的检讨情况做了具体回顾,总结出目标过于笼统是我国课程标准的一大问题。就拿“了解固有文化”这一点来说,四书、五经作为我国文化的结晶,是固有文化的代表,在初中国文科中是否选其文字来读,应读到何种程度,课程标准中并没有明确,即使读了若干片段,依然不能说学生已经了解固有文化,至于高中阶段要培养读解古书的能力,是更加笼统的。因此,他认为教育目标具体和详细地拟定这样重要的事,需要大家共同做出努力。

二、对语文教育目标的设想

1.以推广国语教育为主的语文教育目标

在批评和反思民国初年语文教育目标的基础上,胡适提出了以推广国语教育和提高学生自由发表能力为主的语文教育目标。为应时代发展所需,他把中学国文的目的暂定为四方面的内容:“一、人人可进行通畅明白的作文、谈话、演说,无语法错误;二、人人能看《孟子》、《庄子》一类的浅近的古文书籍;三、人人可作文法通顺的文言古文;四、人人能大概明白古文文学。”[2]此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用国语自由表达思想的能力,在教学方面规定了用国语作文、谈话、演说、辩论等内容,较之民国初年的课程目标是一大进步。但也存在缺陷,其中要求学生阅读大量古文书籍和能做文法通顺的古文的目标是很难实现的,其超出了中学生自身的能力接受范围。

2.专重人生教育的语文教育目标

20世纪20年代,关于学科教育目标定位的问题,引起了教育界一些人士的思考。在整个教育中,国文和国语学科的主要教育目标是什么?应该起何作用?穆济波明确反对以本学科知识与技能为主的教学,认为学科教学的目的在于贯彻中等教育宗旨,把学生培养成为有思想、有修养、有作为的,可充分使用本国语文技能的新中国青少年是语文教学的唯一目的。进而又强调国文科是初级中学的必修科目,并对本科教学各方面的目的作了具体解释:一是对于人生教育,须使明白人生的可贵、社会的共存的个人应担负的责任;二是对于国家教育,须使明白国民资格的修养、职业的联合以及当今国际侵略与压迫的形势;三是对于民族教育,须使明白民族的特有精神和现世的堕落现象及补救方法;此外还要求学生注意社会现象的观察和青年团体的团结,培养学生的能力、知识与修养。此表述把学生的人生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到很重要的地位,甚至以此为语文教育的主要目标,而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等能力这一基本学科任务却几乎被放弃了,这就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这种观点在后来遭到了朱自清等不少学者的反对,在语文教育健康发展过程中,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

3.专重语文形式的语文教育目标

语文教育中的语文形式训练在20世纪20年代初受到重视,周予同反复强调它的重要性,并确立了理想的中学国文标准:第一,学生能用国语或者简单的文言来表达思想感情、记述事实,自由敏捷、且不存在文法错误;第二,大概了解中国文学和学术的变迁[3]。此标准的可取之处在于:(1)重视国语以及简单文言文的写作,这与过去的只作文言文相比,有了很大进步;(2)把文法放到写作的突出位置,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不过,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课程标准中认为学生还应当写作浅近的文言文,重视写作而轻视学生阅读听说能力的培养,而且对中国文学和学术强调过重,将其提高到作为语文工具来掌握的地位是不合理的,最重要的是没有注意到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这是该目标的最大缺陷。

4.注重语文形式和实质兼顾的语文教育目标

在近现代语文教育中,一些人士对语文教育目标的认识,在注重语文形式的同时也顾及了语文的实质(内容)。

徐特立首先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对国语教育目标做了论述。1913年和1916年,于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任国文教员期间,他就提出过比较系统的语文教育目标,以形式方面为主目的包括言语和文字文章的理会及发表,要求学生注意言语的听法和语法、文字文章的读法和语法,并能用正确的语法表达思想;以实质方面为副目的强调通过言语和文字文章的学习,使学生收得知识、涵养德行、养成趣味,以达到启发智德的目的。

最为典型的是形式为主、实质为辅的语文教育目标,由黎锦熙提出。他在《小学国语课程标准》中强调语文教育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语文方面(形式的)在于自动的研究与欣赏、社交上的应用以及艺术的建造;心意方面(实质的)在于个性与趣味的养成。该目标首先强调的是学生语文的读、听、说、写、书等五项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通过理解语言和文字,并用其发表思想,以实现语文教育的目标,表明了语文具有“表情达意”的工具价值。其次,通过启发想象与思想、扩充智识与经验、涵养感情与德性等方法,促成心意方面目标的达成。

5.以培养学生学习习惯或发展能力为重的语文教育目标

20世纪20年代以来,也有一些学者将语文教育目标投向学生的习惯或能力的培养。在拟定国文科教育目标时,朱自清认为学科教育必然应当贯彻中等教育的宗旨,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学科内的详细规定,为此拟定了中学国文教学的目标:(1)养成读书、思考和表现的习惯或能力;(2)发表思想,涵养情感。前者是国文科特有的,后者是所有学科都具有的,但这两个目标在实施时是不可分离且不分主次的,虽然在理论上前者是主要的。该目标的优点在于:(1)国文科应兼顾特有任务和一般任务,但以特有任务为重,教育本是不可分割的,不要人为划分开来进行“教”和“育”。(2)重视学生读写能力、口语发表以及思想修养的提高。其缺陷表现在过于重视文学教育和学术思想,这样可能在增加学生学识和修养的同时也加大了学习的难度。

20世纪30年代初期,程其保认为中学国语教学最根本的目标在于使学生的能力得到发展,让学生掌握词汇的运用,并将其作为表达思想的工具。所以关于国语的一切科目,如作文、文法、修辞等等,都应当把它作为最重要的目标[4]。这样,国文科的各项教学内容才不至于流于形式。此目标是对朱自清语文教育目标观的发展,既重视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又重视学科的工具属性,使语文不仅作为学习的工具、交际的工具,还是表达思想的工具。

1949年叶圣陶的语文教育目标观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他不仅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而且还对初中、高中的听、说、读、写等教学目标做了具体规定。如在“听说”方面对初中生的要求:于听,要领会对方说话要旨,并能判断正确与否,说出原因;于说,要能够用我国的语言习惯,在不违背理论的情况下,用恰当朴实的话语讲出自己的意思以及做出辩论。叶圣陶的目标观,对新中国语文教材的建设和教学大纲的制订有着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中国近代语文教育目标的发展是一个批判继承、不断完善的过程。“五四”之后教育界人士的批评、构想和建设使我国语文教育目标走向合理和科学。在这个发展历程中,语文教育目标开始在注重学科自身目标的同时又兼顾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且不断朝着培养学生能力和强调语文工具属性的方向发展,对我们当今语文课程标准和教育目标的制定有着重大的影响,也对学生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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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宋文翰.一个改良中学国文教科书的意见[J].中华教育界,1931(4).

[2] 胡适.中学国文的教授[C]//教育丛刊(第2集).1920.

[3] 周予同.对于普通中学国文课程与教材的建议[J].教育杂志,1922(1).

[4] 程其保.初级中学课程标准之讨论[J].教育杂志,1931(9).

[作者:耿红卫(1971-),男,河南宁陵人,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

【责任编辑 郑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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