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分析
2016-05-14罗媛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5期
罗媛
摘 要:在我国当下的经济体制及基本国情下,政府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关系十分密切。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政府实行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有力工具,在政府对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会受到政府不同程度不同方面的影响。具体影响表现在:一是政府未能帮助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政府金融管制造成了银行业的不公平竞争;三是政府的干预造成不良资产的大量积累。分析这些问题后,给出国有商业银行需实现规范化的股份制、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提高银行经营自主性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政府职能;现代企业制度;不良资产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5-0157-02
一、政府职能发挥所引发的问题
(一)国有商业银行难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商业银行作为普通的公司法人,其概念区别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是一个以赢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存在实现了全球的资金融通,解决了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商业银行是自发形成的,是在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的双重作用下成长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产物。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身兼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由其企业属性决定的商业银行所共有的基本功能,包括作为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提供金融服务,进行信用创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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