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影响——以安徽省为例*
2016-05-10赵文杰杨晓妹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问题与建议
□赵文杰,杨晓妹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营改增”对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影响——以安徽省为例*
□赵文杰,杨晓妹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针对“营改增”对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影响的课题,根据安徽省目前试点的模式与状况,首先对试点前安徽省的主要税种收入进行了对比,研究各个税种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其次对试点期间安徽省税收主体的变化进行了分析;接着依据现在的改革进度建立相应的模型,仿真预测安徽省税收收入未来几年的发展;最后就“营改增”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安徽省税收收入;定量评估;问题与建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财税体系改革的重要步骤,同时我国也是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的关键举措。自2012年起“营改增”已经在上海试点运行。经过两年初步的试点运行,2014年我国正式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这次跨时代的税制改革范围将逐渐扩大到全国。而安徽省作为“营改增”试点最早的省份之一,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也即将完成了税制转换。本文立足安徽省,研究“营改增”对安徽省税收收入的影响,能够为全国范围内的税制改革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营改增”在安徽省改革现状综述
(一)安徽省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
安徽省的“营改增”试点方案基本模式是参照上海“1 + 6”模式制定的,其中“1”是指交通运输业,“6”是指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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