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滞留:救助站职能定位的思考
2016-04-29吴锡华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6年3期
吴锡华
【摘要】救助管理站只是临时救助,是流浪儿童的过渡性安置场所,但目前由于救助管理体制、救助机构自身内部的缺陷,致使部分无家可归、无处接收的流浪儿童长期滞留在救助站。救助站这个原本负责“进口”(收留流浪儿童)与“出口”(安置转介流浪儿童到社会福利机构或家庭)的中转机构在流浪儿童分流这一环节却遭遇困境。让原本负责临时救助职能的部门跨界承担长期照顾,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也面临困惑。
【关键词】滞留儿童;救助站;流浪儿童
据统计,截止2014年,全国共有儿童收留抚养救助服务机构890个,拥有床位10.8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5.9万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545个,床位9.6万张,比上年增长10.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345个,床位1.2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未成年人17.0万人次。然而救助站作为流浪儿童临时安置场所,每年都有部分流浪儿童长期滞留在站内,这些儿童大多数是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福利机构收留的“三无人员”,他们的生活便停留在行使临时救助功能的救助站内。笔者在F市救助站实践期间,发现救助站的职责身份陷于尴尬境地,滞留在救助站的未成年儿童长期的生活、教育、管理、身心等问题也由救助站接手负责,让原本负责临时救助职能的部门跨界承担长期照顾,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也面临困惑。
一、F市救助站基本情况
救助站正常救助时间是10天,若有程序或突发情况救助最长可延迟到30天。而目前由于F市儿童福利院与第二福利院接收入院人员资格条件限制以及救助管理体制问题,有些未成年人却在救助站滞留好几年的时间,救助站的临时救助某种程度上变成长期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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