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度反腐的启示研究
2016-04-29葛金川马洁琼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6年3期
葛金川 马洁琼
【摘要】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进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本文从制度反腐的视角,分析了十八大以来制度反腐与法治思想结合产生的新思路;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十八大以来用制度治理腐败产生的成效,得出应从国家中心主义和社会中心主义两个层面加强制度反腐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十八大;中国共产党;制度反腐;启示
一、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度反腐的思路
制度具有无差别性、相对稳定性、惩罚性等特征,并且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凝聚社会力量,故制度能够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警示和动员群众的作用。“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因此中国共产党一向强调制度建设在反腐败中的重要性,十八大以来,党在制度反腐方面结合法治,表现如下:
(一)法制为制度反腐提供前提条件
制度反腐工作的落实需要良好的制度设计和健全的法律规章体系作前提保障。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巡视制度,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条例》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为基准,做好党内法规的除旧立新工作,为良好的制度设计奠定基础。2013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纲要》的颁布,表明中国政府着力建构更加全面、系统、协调的反腐制度体系。党内反腐法规和国家层面法律的完善共同构成制度反腐的法制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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