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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魏晋南北朝上层社会妇女的悍妒风气

2016-04-20朱笔尧

活力 2016年2期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表现

朱笔尧

[摘 要]女子悍妒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婚姻观念呈多样性与独特性的表现之一,也是上流社会妇女制夫与把持门户的重要方式。此时女子婚姻自主性强、开放程度较高、改嫁再嫁现象普遍、贞洁观念淡薄。其凶狠强制的手段实质上是对西汉时期儒家封建礼教限制规范妇女行为的抵制与反抗。本文以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流社会女子悍妒风气为探究视角,对其产生原因以及表现形式做一浅略考释,这对于全方位认识这一文化多元发展历史时期的特殊历史现象是有所裨益的。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上流社会女子;悍妒风气;原因;表现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社会文化多元发展、民族融合趋势不断加强的历史时期。悍妒风气便是深受社会影响的重要表现之一,这种现象也透视着妇女形象与地位的提高。

妇女向来处于遵从与依附的地位,封建的伦理纲常也要求妇女以遵守妇道自律。而多元的社会文化为妇女提供了展示个性的机会。通过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流社会中女子悍妒与制夫的行为方式中便可见一斑。

女子悍妒,在三国曹魏政权伊始便初见端倪。袁绍妇刘氏“甚妒,绍死未殡,宠妾五人,刘尽杀之,又毁其形。其少子尚,又尽灭死妾家焉”①;孙权夫人徐氏,因有妒忌之举而遭废黜。孙权病重,潘氏因“侍疾疲劳,因以赢疾”,宫内诸女联合将潘氏“共隘杀之”②;这种嫡妻与妾室之间争宠与把持门户的做法,究其原因,财产与继承权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其实质,是对夫权社会的抵制与反抗,是该时期上流社会婚姻家庭生活中不可忽视的历史现象。

一、各时期女子悍妒表现

西晋时期,上流家族女子妒忌之风日重。极其重视社会地位和门当户对,助长了奢靡风气,当朝官僚趋之若鹜。最为悍妒者,当数贾充之妻女。贾充原娶妻李氏,因父亲有罪而遭流徙。当晋武帝和充母要贾充将其迎回时,郭槐则公然与君命和公婆之命对抗,声称“我有其分,李那得与我并”③。

南朝汉族社会继续承袭了魏晋时期上流社会的悍妒之风。最终引起统治者的重视而加以制止。宋明帝刘彧就曾多次惩戒那些有妒忌之心的上层妇女;齐明帝极其憎恶妇人妒忌之风,如尚书右承劳彦远以善下棋而甚得齐明帝器重,但其妻却“妒伤其面”,齐明帝便“赐药杀其妻”。然而这种极其强烈的悍妒之风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绝非立刻可以制止。

北朝由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将草原民族的粗犷气质及母权制遗风带给中原社会,造成上流社会中妇女“持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④。魏世宗便是北魏“惧内”帝王之一,其后高氏“性妒忌,宫人希得进御”。至魏世宗晚年,高后愈加悍妒。“夫人殡御有至帝崩不蒙侍接者,由是在洛二世。二十余年,皇子全育者,惟肃宗而已”⑤。长孙稚为北魏重臣,其妻罗氏年长其十几岁。然罗氏妒性极强,对长孙稚“妒忌防限”,使其“旁无姻妾,童侍之中,嫌疑致死者乃有数四”⑥。北齐侍中宋钦道妻因宋钦道与其婢女轻霄有染,该妇就在轻霄脸上用刀刻上“宋”字以示惩戒等等。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流社会女子悍妒的特点

魏晋南北朝时期女子婚姻开放程度高,贞洁观念淡薄,离婚改嫁再嫁现象普遍。利用手中特权,无限制地追求物欲享受。这一时期的悍妒风气可以理解为对丈夫的反常态的抵抗,甚至诉诸武力也是常有之事。但从另一方面看,妻子介意丈夫与除自己以外的女子接触,也体现出夫妻感情深厚的意义。上流社会女子追求人格上与丈夫的平等地位。从礼教束缚下刚刚解脱出来的妇女以强劲的势力对束缚 妇女行为的儒家思想进行反动,其行为表现得极为大胆自由。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流社会妇女的婚姻理念给随后的隋唐社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妇女开放的婚姻理念,严格意义上讲是魏晋南北朝上流社会妇女婚姻理念的延续。这一鲜明的意识形态,给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

三、悍妒风气产生的原因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民族大融合时期。上流社会女子的悍妒风气,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因素结合的结果。少数民族的内迁,使各民族的习俗相互交融。尤其是少数民族妇女地位较高的现象逐渐被汉族妇女所意识。并对汉族上流社会的妇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隋唐时期,妇女地位较高、改嫁再嫁现象普遍、贞洁观念淡薄。此外,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流社会女子经济基础稳固,政府规定妇女占有经营一定数量的土地,上流社会妇女更拥有数量可观的“私产”。经济地位高,妇女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决定着其希望与男子有同等的权利,以至有悍妒风气的形成和“制夫”现象的出现。

四、对悍妒风气的遏制

魏晋南北朝的悍妒之风,曾引起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士人担忧与反对,认为这是道德沦丧的重要原因与表现。曾有人提议,给王公贵族置妾,以此来遏制门庭贵族的悍妒之风。这无疑是饮鸩止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东汉中后期,皇权礼教衰落,宫廷内部后妃干政,外戚专权。最终,儒家礼教的统治地位动摇,受到广泛质疑,失去了固有的束缚能力。社会思想无所支撑、社会道德行为失范,因此产生了一些所谓的新思想观念。不拘行检的行为成为了新作风,社会上流女子更是如此。不再以妇德为本职,寻求思想和行为展示空间的最大化,因此悍妒之风便不足为奇了。

注释:

①欧阳询:《文艺类聚》,中华书局,1965年.

②陈寿:《三国志》卷50《吴书·妃媛传》,中华书局,1959.

③房玄龄:《晋书》卷40《贾充传》,中华书局,1974.

④ 魏收:《魏书》,卷13《皇后传》,中华书局,1974年.

⑤ 魏收:《魏书》卷45《长孙稚传》,中华书局,1974年.

参考文献:

[1]魏征:《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

[2]段成式: 《酉阳杂俎》,中华书局,1973

年.

[3]李延寿:《南史》,中华书局,1975年.

[4]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

[5]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

[6]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

[7]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

[8]李百药:《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

[9]魏收:《魏书》,中华书局,1974年.

[10]欧阳询:《文艺类聚》,中华书局,1965

年.

[11]颜之推: 《颜氏家训》,上海古籍出版

社,1980年.

[12]庄华锋:《中国婚姻漫话》,黄山书社,

1996年.(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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