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背景下《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资源开发的必要性
2016-04-13杨蓓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杨 蓓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9)
【法律与社会】
教育信息化背景下《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资源开发的必要性
杨 蓓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9)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法和手段,也促进了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变革和创新。《法律基础》课作为高职院校的公共必修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应用性。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教育技术,开发法律专业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已是当前高职院校法律教学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互联网;法律基础;课程教学
引言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法和手段,也促进了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变革和创新。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的趋势势在必行。
《法律基础》课作为高职院校的公共必修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应用性。当前在教学中普遍存在内容不系统、结构不合理、理论性强、资源匮乏的问题,导致有限的课堂教学很难将法律知识的精髓有效传授给学生。如何改进教学方法,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掌握法律知识的精髓,成为摆在法律教学工作者面前的难题。由于能力、专业、技术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法律基础》课案例式教学资源建设的成果极为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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