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权利相关问题调研报告
——以上海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裁判为文本
2016-04-13高媛媛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高媛媛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院, 青海 西宁 810007)
新型权利相关问题调研报告
——以上海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裁判为文本
高媛媛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院, 青海 西宁 810007)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构建和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新型权利应运而生。在思考2014年被判决过的上海首例贞操权案子后,许多学者和相关专家对贞操权等这一些新型权利的界定产生不同的看法。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这些权利做具体规定,因此,面对一些新型的权利,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成为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法律体系;贞操权;新型权利
一、新型权利基本问题辨析
继厦门的贞操权案件之后,上海的贞操权案件又一次掀起了法律人和很多学者热议的狂潮。那么对于诸如贞操权、祭奠权这些新型权利的界定、赔偿方式、保护途径等等一系列问题等待着我们去思考和解决。
案例:2009年,陈女士通过网络认识李先生,之后一直保持着联系,后来两个人感情越来越好,常常以老公和老婆相互称呼,并且李先生找借口与陈女士发生了性关系。最后,陈女士发现李先生已婚,感觉被李先生骗了,因此,陈小姐以侵犯贞操权和健康权将李先生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先生向陈女士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一)新型权利的概念
新型权利是与传统权利存在密切关系的一个概念,有些学者认为:“新型权利是在社会实践中,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并且已经达成了一种普遍的权利共识的一种权利”[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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