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评估中的权力配置关系研究
2016-04-08
大学 2016年11期
评价不仅是一种科学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政治行为。美国评估专家克隆巴赫(Crobach)、维斯(Weiss)、古帕和林肯(Guba and Lincoln)对评估活动的政治属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例如,古帕和林肯指出“政治的和人的因素不能被看作仅仅是会使评价者分心的外部事物,对政治因素的置之不理的评价者不仅是不称职的,而且也违背了自己所应遵守的伦理要求”。[1]
评价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其实质是权力运行的过程。在高等教育评估中,政府、社会和高校三大评估主体所组织开展的评估活动是权力运行的具体体现。根据评估主体的区别,高等教育评估中的权力可划分为政府权力、社会权力和高校权力。“权力和能一样,必须被看作是不断地从一个形态向另一个形态转变”,[2]罗素的权力思想告诉我们要用“动态”的思维看待权力。高等教育评估中的权力配置是指政府权力、社会权力和高校权力如何分配,主要表现为权力的集中、权力的分散和权力的平衡三种形式。
一、权力的集中
权力的集中导致集权,集权往往带来一定的消极后果。因此,人类文明的进步对集权有着深刻的教训和认识。在高等教育评估中,政府权力、社会权力和高校任何一种权力的变化,都将导致其他两种权力的变化。具体到高等教育评估中权力的集中,主要有三种形式:政府权力的集中、社会权力的集中和高校权力的集中。
(一)政府权力的集中
政府权力的集中,也就是说政府权力过大,同时意味着社会权力和高校权力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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