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为本”当从章程建设做起
2016-03-31赵永攀
教学月刊·小学综合 2016年3期
赵永攀
【摘 要】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确立法人地位,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学校实施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一部好的章程就如同是学校的一部“小宪法”。但这里的“法”,并非是约束教师的行为、制约学生的发展的“法”。相反,我们应该在章程的制定中以学生为主体,解放学生,发展学生,还给学生一个快乐的童年。
【关键词】章程 建设 解放 学生
近些年来,为落实依法治教、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需要,不少学校都开始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确立法人地位,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学校实施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对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在章程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如何依法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呢?本文拟从校训制定、特色建设、活动安排、文化设计四个方面来谈谈在章程建设中如何解放学生。
一、“校训”制定要引领学生精神成长
“校训”是学校章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一则好的校训既是一所学校办学理念的体现,也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所在。如清华大学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经过一代又一代师生的传递,深入内心,深入骨髓。上海浦东新区塘桥第一小学是全国书法艺术实验学校,书法教育是学校的特色、优势,其校训是“一笔一画练好字,一生一世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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