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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说史略》对《水浒传》的分类再认识

2016-03-31李蓉蓉

考试周刊 2016年16期

李蓉蓉

摘 要: 《中国小说史略》作为中国古典小说研究的奠基性著作,在中国小说界的地位至今仍不可动摇,虽然后来许多小说研究者也对编撰中国古典小说史进行了不懈尝试,许多高校相继出版了关于中国古典小说史的专著,但后续作品从各方面都无法和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相提并论。本文对《中国小说史略》对《水浒传》的分类进行再认识,提出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水浒传》应归入宋人小说类别里的公案小说。

关键词: 奠基性 古典小说史 再认识 公案小说

《中国小说史略》把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归入了元明传来之讲史。后世许多学者对这一划分提出了不同意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陈平原先生。陈先生在《鲁迅的小说类型研究》一文中写道:“《水浒传》之入‘讲史,就因为‘《水浒》故事亦为南宋以来流行之传说,宋江亦实有其人,更何况还有《大宋宣和遗事》为据。可鲁迅似乎没考虑到,同是水浒故事,宋元人说话可能不归‘讲史而入‘小说……将其隶之‘讲史,未免失之泛泛。……《水浒传》应为‘英雄传奇之祖,就像《三国演义》乃‘历史演义之祖一样。”①

显而易见,陈先生对鲁迅先生把《水浒传》归入元明传来之讲史这一做法,持反对态度,并提出应再设一个“英雄传奇”的类别,其实陈先生的分析从开始就是对《中国小说史略》的误解。在陈先生看来,鲁迅先生之所以把《水浒传》归入《元明传来之讲史》是因为出自于真实性的考虑。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五篇元明传来之讲史中是这样叙述的:“水浒故事亦为南宋以来流行之传说,宋江亦实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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