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
2016-03-29赵国富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赵国富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135)
关于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问题研究
赵国富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135)
[摘要]有价证券作为非现金担保物,是期货保证金的重要表现形式,是期货交易所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本文从法律角度对我国现行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进行了评析,对比了欧美主要国家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制度,并就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的法律特殊性进行了深入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期货市场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制度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有价证券;期货;保证金
衍生品交易本质上是信用交易,离不开担保制度的运用,尤其在场外衍生品交易中,衍生品交易担保是重要的信用支持方式。但就场内衍生品交易而言,随着中央对手方清算模式的发展,逐渐构建了以保证金为核心的集中履约担保制度,保证金制度成为计算担保物多少以保证期货合约履行的基础性法律安排。
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是期货保证金的重要表现形式。接受何种形式的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交易保证金不仅影响保证金金额的计算,也影响保证金执行的方式和效率。从欧美期货市场看,保证金中现金比例一般都小于50%,甚至小于10%。[1]有价证券充抵期货保证金,有利于降低期货交易者资金占用成本,提高商业运营效率,灵活管理资产。但是,价值不稳定、缺乏流动性的有价证券也会给交易所清算带来巨大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甚至引发市场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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