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的三大基本定律
2016-03-28冉亚辉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冉 亚 辉
(重庆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
试论教育的三大基本定律
冉 亚 辉
(重庆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
教育存在着三大基本定律,适用于教育相关领域。教育三大基本定律分别是:教育在实施中必须发展学生的天赋,教育在发展上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教育在价值基础上必须尊重人性。第一定律是教育的纯粹理性定律,是基于教育存在逻辑而必须遵守的定律;第二定律是教育的实践理性定律,是教育现实逻辑必须遵守的定律;第三定律是教育的伦理性定律,是教育在价值观上必须遵守的基本定律。
教育基本定律;教育理论;教育实践;教育发展
教育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力。教育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在不同时期有着明显的时代特色和发展差异,但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教育一定存在着自身的基本定律,区别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社会其他领域。对教育基本定律的研究,是教育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维度,也是当代中国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教育是否存在基本定律
在人类社会任何一个领域中,都存在着该领域的基本定律,问题只是该定律被人类发现与否。定律是为社会实践和客观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发展变化或者存在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其内涵至少有以下几个维度:其一是已经得到现实证明,这种证明来自于该领域中的广泛存在的社会实践和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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