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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传统社会中的村落互助

2016-03-28尉迟从泰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11期

尉迟从泰

(南通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通226007)



中原传统社会中的村落互助

尉迟从泰

(南通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通226007)

村落是在家族、宗族的基础上依靠地缘关系把若干杂姓家庭、亲族集团组织起来的生活共同体,是特定地域的更大范围的社会单位。人们聚居在一起,共同生产、生活,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村落习俗惯制,构成一个系统,成为一套结构的组合,在村落社会中释放出极大能量。村落互助即是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习俗惯制之一,也是释放的能量之一种。

传统社会;红白喜事互助;修房盖屋互助;收割耕种互助;贫灾祸患互助

中原各民族村落具有强烈的村境意识和传统的地缘观念,非常重视内部的协作互助。村落里自古以来便传袭着一些固定或不固定的协力组织及共同的活动,以增强村落的内聚力和成员的归属感,显示出浓浓的乡情。“亲不亲,故乡分”“亲帮亲,邻帮邻”“远亲不如近邻”“一家有事百家忧”“一人有事百人忙”“低头不见抬头见”“千年搁业,万年搁邻”等信条刻骨铭心,融通在血液里。无论结婚、丧葬、盖房子,还是孤苦贫困、天灾人祸,都是中原人们生活中的大事。除礼尚往来的相互随礼外,还有自发组织起来的“喜会”“丧会”“房子会”等。本文将中原村落文化中的互助习俗展示给大家。

一、红、白喜事的互助

中原各族村落的人们都把结婚和丧葬视为生活中的大事,结婚为“红事”,丧葬为“白事”,人们都非常豁达地称其为“喜事”。这里有专供儿女婚嫁使用的“喜神会”“花红会”,也有专给老人治病或丧葬筹措费用的“老老会”“老人会’,还有可供婚丧嫁娶各项开支的“红白互助会”“红白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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