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学”背景下费里斯州立大学课程委员会研究
2016-03-28龙江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龙 江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湖南 长沙 410004)
“教授治学”背景下费里斯州立大学课程委员会研究
龙 江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湖南 长沙 410004)
费里斯州立大学课程委员会的研究是以“教授治学”为背景来展开的,是“教授治学”在费里斯的一个具体表现。通过分析费里斯州立大学课程委员会的基本背景、组织架构、具体运行、基本特点和综合评价五个方面,一方面让我们了解课程委员会在大学中的具体运作,另一方面让我们了解美国大学在治理过程中,是如何通过各级委员会来实现“教授治学”。
教授治学;课程委员会;整合;合作;多样
“教授治学”是美国现代意义上大学兴起的一个根本性要素。19世纪末,随着教师的专业化和教师不断参与学校治理,“教授治学”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不断体现在大学使命和大学的治理体系之中,使得”教授治学“成为美国大学的一个重要特色。“教授治学”是教授集体拥有全权处理学术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力,主要包括学术政策的确立和学术事务的处理两个方面。
美国大学治理中的“教授治学”主要基于两个基本理念:“共同治理”和“学术自由”。1870年以前的美国大学教授除了按既定的计划和规定组织教学外,没有任何权力,在教学内容的确立、教学方式的选择、课程的设置和评价、专业设置和评估等学术事务方面都没有发言的权力。经过近百年的努力,到19世纪中期,全社会达成共识,即教授们和专家们应该拥有在学术事务上的最重要的发言权和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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