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 》解读之三
——会计核算
2016-03-28南星恒
财会研究 2016年3期
■/南星恒
《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解读之三
——会计核算
■/南星恒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任何组织的资金运动过程都可以通过会计核算方法完整、连续、系统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数据的客观、真实和可靠直接决定了单位、组织和国家预测、决策、计划等工作的有效性。《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会计核算部分共七条,对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的法律依据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形成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我国当前适用的各项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制度。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任何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都要求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不能账外设账,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着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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