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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与应对策略

2016-03-24李锋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北京市100037

中国流通经济 2016年2期
关键词:本地化一带一路

李锋(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北京市100037)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与应对策略

李锋
(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北京市100037)

摘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中,主要集中于社会动荡、能源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中央企业是风险承受主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主要缘于地理政治因素,一些国家的局势动荡、政权更迭、战争战乱、恐怖活动等加剧了风险隐患,不良的营商环境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着诸多未知因素,以采矿业等敏感领域为主要投资行业、以国有企业为投资主体的特征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更为明显,而法律观念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当地化程度不高、社会责任意识差等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形象受到影响。对此,中国应以经济外交增进战略互信,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来改善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企业要练好内功,积极融入当地,以全球公司和当地企业的标准要求自己。

关键词:“一带一路”;海外投资风险;经济外交;本地化

推进“一带一路”势在必行,但如何有效规避风险同样刻不容缓。放眼全球,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风险概率本身就很高,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区位特征进一步推高了风险可能性。

一、“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风险的数据解读

根据美国企业研究所和传统基金会的统计数据,2005年1月至2014年6月(以下以“2005—2014年”表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或受阻的风险案例共130起,涉及全球59个国家或地区,总金额高达2 359.7亿美元,每起案例平均涉案金额18.2亿美元。其中,发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①的风险案例33起(占总数的25.4%),总金额565.2亿美元(占24.0%),涉及20个国家,每起案例平均涉案金额17.1亿美元(参见表1)。

(一)地区主要集中在社会动荡、能源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

2005—2014年,发生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案例共计33起,涉及20个国家,主要集中在伊朗、俄罗斯等能源、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以及菲律宾、缅甸、叙利亚、阿富汗、越南等社会动荡国家,尤其集中在伊朗和菲律宾两国(案例数占比27.3%,金额占比56.0%)。发生在伊朗的4起风险案例全部涉及能源行业(包括天然气、石油和水电),发生在菲律宾的5起风险案例涉及农业、金属、运输和科技4个行业(参见表2)。

表1 2005—2014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案例统计

表2 2005—2014年“一带一路”沿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案例的国家分布

(二)行业明显集中于能源矿产领域

从行业分布来看,2005—2014年发生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案例明显集中于能源和金属两个行业(案例数占比78.8%,金额占比87.1%),且没有涉及金融和房地产行业(参见表3)。

放眼全球,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行业分布虽相对分散,但也主要集中在能源和金属行业(2005—2014年案例数占比59.2%、金额占比64.5%),具体参见表4。

鉴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经济体,科技、金融、房地产等行业发展相对滞后,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的行业集中于能源、矿产行业是正常的,海外投资风险也就集中在这些领域。

(三)中央企业是风险承受主体

在“一带一路”沿线,2005—2014年中央企业②不仅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军,也是海外投资风险的主要承受者,共发生风险案例25起(占75.8%),涉及金额479.9亿美元(占84.9%)。而在中央企业中,“三桶油”(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的风险案例尤为突出,9起风险案例涉及金额313.4亿美元,按金额计算占比55.4%(参见表5)。

如果将中国海外投资失败案例按金额进行排序,前十大失败案例中中央企业占九席,③表明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大风险案例基本上都涉及中央企业。

表4 2005—2014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案例的行业分布

二、“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风险的成因分析

面对“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风险,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根源所在,从周边环境和自身因素两方面探究风险成因。

(一)地缘政治因素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地理覆盖范围广,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社会差异性大,在如此广袤的区域开展海外投资,必然面临着地缘政治风险,既包括沿线国家的疑虑,又包括域外国家的阻挠,同时还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迫使我国企业不得不面对诸多不确定性,导致政治风险居高不下(参见表6)。

其中,海外能源供给安全问题十分棘手,局势动荡、政权更迭、战争战乱、恐怖主义等因素加剧了我国能源、矿产行业海外投资的风险隐患。[1]此外,大国博弈也增加了风险的复杂性和可能性,无论是美国的战略围堵、俄罗斯的战略猜疑,还是印度的战略不合作、日本的战略搅局,[2]这些因素都对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海外投资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欧美发达国家市场要么几近饱和,要么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挠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国企业只能将目光转向政治风险较高的“一带一路”国家,而且中国海外企业投资的目标也几乎是欧美跨国公司眼中的“鸡肋”项目。结合前面提到的错综复杂的地缘政治因素,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被进一步推高。“一带一路”倡议原本是中国应对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太极招式,但如果处理不好地缘政治因素带来的较高政治风险,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表5 2005—2014年“一带一路”沿线中国海外投资十大失败案例(按金额排序)

表6 “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的政治风险

(二)营商环境不佳

“一带一路”沿线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在开放和发展过程中大多面临政治维稳、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政策调整等诸多挑战,除了新加坡、波兰、保加利亚等少数国家外,就“一带一路”沿线整体而言,营商环境不容乐观,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着诸多未知风险,可能承受大量未知的损失。

根据世界银行《2015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的统计数据,营商环境体现在开办企业、执行合同等10个方面,而“一带一路”国家在很多方面的表现都不尽如人意。缅甸在开办企业方面排名全球倒数第一,需要通过11个程序、经过72天才能新设一个企业,所需成本和实缴资本下限分别占缅甸人均收入的155.9%和6 190.1%,耗时费力而且成本极高。东帝汶在登记产权、执行合同和解决破产三个方面均排名全球倒数第一。以执行合同为例,东帝汶司法系统在解决商务纠纷时,从原告提起诉讼到实际付款需耗费1 285天,成本按索赔额的百分比计算为163.2%,共需51个流程才能完成执行合同的全过程,耗时费力而且得不偿失。阿富汗在保护投资者方面排名全球倒数第一,在阿富汗的法律框架下公司透明度极差,信息披露程度极低,治理制度极为落后,股东几乎没有任何就官员和董事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能力。乌兹别克斯坦的跨境贸易排名全球倒数第一,每出口一批货物需要准备11种单证,共需54天才能走完所有出口手续,出口成本高达5 090美元/集装箱;进口则需要13种单证、104天和6 452美元/集装箱的成本。另外,叙利亚在办理施工许可方面排名全球倒数第一,老挝和伊拉克在解决破产问题方面排名全球倒数第一(参见表7)。上述糟糕的营商环境无疑加大了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成本,提高了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概率。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自身的某些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容易招致国外的质疑,继而酿成投资风险事故。具体来讲,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地区分布过分集中在发展中国家,行业集中在采矿业等敏感领域,投资主体则以国有企业为主。根据《201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截至2013年底,在国家层面,中国对发展中经济体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5 497.2亿美元,占存量总额的83.2%(对转型经济体的投资存量占2.6%,对发达国家经济体的投资存量占14.2%);在行业层面,16.1%的投资存量集中于采矿业,主要分布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三大行业,其中29.6%的投资存量集中在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但这跟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的优惠政策有关,属于中转投资;17.7%投资于金融业,但主要投资在发达国家,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较少);在企业层面,在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55.2%,占半壁江山(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虽然没有统计企业类型,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投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依然是海外投资的主力军)。

表7 “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的营商环境

地区分布集中、行业分布敏感、投资主体敏感,这三大特征无疑增大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发生概率,尤其是在地缘政治因素凸显、营商环境不佳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风险更为严重。另外,新殖民主义论、国家安全威胁论等负面新闻虽是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误解,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东道国的担忧和疑虑以及中国海外投资面临的尴尬。

(四)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软肋

中国企业整体而言国际竞争力不强、国际化经验不足,在海外投资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法律观念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当地化程度不高、社会责任意识有待提升等。这些问题是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软肋,一方面容易招致东道国政府和当地民众的抵触和排斥;另一方面随着个案的累积往往影响中国整体的国际形象,造成对中国更严重的曲解和误读。

举例来说,中电投在缅甸的密松水电站项目,这一造福于民的民生工程本应当受到当地政府和民众的一致欢迎,结果却事与愿违,项目于2011年9月被迫中止,缅甸总统吴登盛声称“密松项目破坏当地自然景观、破坏当地人民的生计”。导致失败的具体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中国企业往往根据两国间政治外交关系决定投资与否,过分倚重政府公关,走上层路线但忽视群众基础,而失去民意支持的项目最终也会遭致政府的抛弃。中电投在投资过程中没有照顾到所有人的民生和利益,据报道有超过60个村庄、大约1.5万人在不知情和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强行迁移。二是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中电投自身没有很好地处理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当地环保机构的关系,致使问题被不断放大。三是与当地社会相隔绝,中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大都极少与当地社区民众和新闻媒体进行交流互动,也不像欧美跨国公司那样进行捐助等公益活动,充满神秘感。密松水电站项目反映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严重缺失风险防范意识和危机公关能力,更严重的是这一事件带来连锁反应,导致缅甸对中国所有投资企业的歧视和反感,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受其牵连几乎全都被迫撤出了缅甸市场。

任何一家跨国公司的发展都要经历一段漫长的过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缺点和不足短期内难以完全克服,这些软肋也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所必须面对的消极因素。

我的身体恢复很快,不到半个月就出院了。小白说,其实你还可以再观察几天。我明白小白的意思。我说,人家救了咱,那就是咱的恩人,咱可不能再给人家铺张浪费。

三、中国的应对之策

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一带一路”的巨大投资空间和诸多潜在风险,我们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寻求解决之道。

(一)经济外交增进战略互信

政府间的信任与支持是政治交往和经贸活动的前提与保障。不管是亲诚惠容的外交理念,还是正确的义利观,亦或是利益共同体,中国应当继续宣传并积极践行经济外交,遵守五项原则,坚持求同存异,以互利共赢的原则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的海外投资,寻求利益契合点,打造命运共同体,通过实际行动消除不必要的误会与分歧,讲好“一带一路”故事,做好“一带一路”实事,从国家层面增进战略互信。[3]

同时,要谨慎对待地缘政治和大国博弈因素,借助现有合作机制加强与域内外大国的沟通交流和务实合作,不争霸但要有军事存在(远洋护航、安全公共产品等),不结盟但一定要有忠实伙伴,有分歧但同样可以谋求共同发展。

此外,针对动乱、战争、政变等不可抗力风险,对内应尽快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实践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保障作用,对外积极签订并落实双边投资协定,努力提高双边投资协定的质量和水平(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在保障投资利益的基础上提升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通过内外联动防范政治风险、保障投资利益,为企业海外投资铺路搭桥。

(二)改善“一带一路”的投资环境

“五通”既是“一带一路”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客观需要,“五通”可以改善投资环境继而降低投资风险。在政策沟通层面,加强政府间合作,通过交流机制实现宏观政策的协调性,加强区域合作实现平等共赢,避免将过剩产能和重污染产业简单转移到他国,保证“一带一路”战略满足各方所需继而减少分歧。在设施联通方面,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先发展一批“铁公基”项目,既能促进中国对外投资和工程承包的协同发展,又能保证海上贸易和投资安全,还能切实改善东道国的硬环境,进一步促进中国的对外投资。在贸易畅通方面,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力促东道国外资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协商解决投资争端;同时加强国际监管和沟通互助,尤其是要帮助落后国家改革不合理的投资管理体制、改善监管水平、提升行政效率。在资金融通方面,深化多边金融合作,借力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为海外投资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优先解决基建行业的融资缺口;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帮助落后国家完善金融体系、稳定金融市场,避免拉美债务危机、东南亚金融风暴等剪羊毛式灾难的重演。在民心相通方面,弘扬丝路精神,广泛开展交流,奠定民意基础,尤其要重视来华留学生的培养以及驻外孔子学院的教育,不仅我们自己要讲好“一带一路”故事,更要让当地人、域外人讲好“一带一路”故事。[4]

(三)深化改革,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

深化对外投资体制改革,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强调市场机制和政府服务定位。通过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不断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减少事前审批和行政干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和海外投资问责制,既能服务国家战略布局,又能保证企业自主性和积极性,同时引导企业分散投资,鼓励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通过市场机制辅以政府引导,实现地区分布、行业分布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另外,政府应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针对过于集中的地区分布,相关部委应加强国别研究,提供国别风险评估、国别投资项目推介等公共服务产品,并通过协调机制避免中国企业之间的内耗,进行空间上的错位投资;针对扎堆的行业分布,引导企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避免低层次的恶性竞争,提供更为完善的技术指导和产业指引,鼓励企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进行行业上的错位发展;针对敏感的投资主体,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形成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的良性竞争,指引国企、民企、外企的联合投资态势,以此减少东道国的疑虑。

(四)练好内功,积极融入当地

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积极吸取国际化经验,扎实推进海外投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要从小事做起、自纠自查,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践行东道国社会责任。对内重视能力提升和经验积累,用发展的眼光做好长远规划,不要过分强调短期经济利益,避免盲目冒进和投机取巧;对外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向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学习经验,通过当地化战略赢得民心,并与沿线东道国政府和民众保持良性互动,借助有效公关和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树立形象、消除民怨。[5]尤其是,中国企业的海外经营要跳出“唐人街”的封闭华人圈,淡化中国色彩和外资身份,努力将自身打造成全球公司和当地企业,尊重当地法律和习俗,用当地的思维方式和经营理念进行属地管理。

注释:

①“一带一路”倡议虽是开放式的,“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但本文讨论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64国(不包括中国)为讨论样本,国家清单详见:http://www. cssn.cn/gj/gj_gwshkx/gj_jj/201504/t20150408_1578096.shtm l(访问时间:2015年6月18日)。

②中央企业指的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央企名录详见http://www.sasac.gov.cn/n86114/n86137/c172 5422/content.html(阅读时间:2015年7月2日)。需要注意的是,中投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并未包括在内,但现实中这些企业海外投资失败受阻的案例屡有发生,在“一带一路”沿线也都有发生。

③国家开发银行不是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广义上讲,中央企业根据监管机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以及其他部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如果将上述不同类型的中央企业都统计在内,那中央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问题将更为严重。

参考文献:

[1]刘海泉.“一带一路”战略的安全挑战与中国的选择[J].太平洋学报,2015(2):72-79.

[2]王义桅.“一带一路”机遇与挑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104-109.

[3]黄益平.中国经济外交新战略下的“一带一路”[J].国际经济评论,2015(1):48-53.

[4]盛毅,余海燕,岳朝敏.关于“一带一路”战略内涵、特性及战略重点综述[J].经济体制改革,2015(1):24-29.

[5]李向阳.构建“一带一路”需要优先处理的关系[J].国际经济评论.2015(1):54-63.

责任编辑:方程

FDIRisks in the Countriesalong the Beltand Road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LI Feng
(China Foreign AffairsUniversity,Beijing100037,China)

Abstract:Most of Chinese enterprises’FDIs in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are focused in countriesw ith social turbulence and abundantenergy andm ineral resources;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re themain risk-takers.Geopolitical risk is themain cause of risk in FDIin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and Road;the unsound business environmentmakes related Chinese enterprises to be faced w ith somany uncertainties.Such characteristics as taking such sensitive industries asm ining industry as the target investment industries and taking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s themain playersmake the FDIrisk of Chinese enterprises to be more obvious.While the not strengthened consciousness of law and risk,the low level of localization,and the insufficient consciousnes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w illhave negative effecton the image of China’s FDI.So,first,China should enhance the strategic mutual trust w ith the help of economic diplomacy and perfect the insurance system of FDI;second,China should improve the businessenvironmentw ith thehelp of connectivity in policy,infrastructure,trade,capitaland public support;third,China should deepen reform,strengthen the role ofmarketmechanism,and perfect the public service system of the government;and fourth,related enterprises should make themselves to be more perfect,strengthen localization,and take the standard of globalenterprisesand localenterprisesas theirown requirement.

Key words:the Beltand Road;FDIrisks;econom ic diplomacy;localization

作者简介:李锋(1984—),男,山东省潍坊市人,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教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跨国公司与对外直接投资。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3162015ZYQB02)

收稿日期:2015-12-11

中图分类号:F12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6)02-0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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