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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求解路径

2016-03-23李谧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李谧

摘 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改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求解路径须从五个方面去把握,以构建五位一体的民生建设体系:推进经济建设,走共同富裕道路,为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确保改善民生工程的顺利进行,建立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走绿色政治之路,促进民生建设生态发展;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践行核心价值观,建设先进文化,提升人民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实现民族振兴;展现幸福生活的民生建设旨归,必然成为党和政府的伟大历史使命。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生改善; 求解路径; 幸福实现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与中国现实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马克思早就指出要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中国的民生建设正是以此为指导思想,从现实发展状况出发而进行的民生向善的努力。习近平指出民生改善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还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想就是国家富强之梦、民族振兴之梦、人民幸福之梦,这正体现出民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如何求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之路径,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课题。我们需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面对现实,开拓创新,把握未来,推进民生向善发展。在此视界下,需要从共同富裕、公平正义、绿色政治、民族振兴和政府责任五个方面,为构建民生建设体系、实现民生幸福而做出新的尝试。

一、共同富裕:民生改善的经济基础

马克思指出,人首先吃、喝、住、穿,然后才能进行政治、宗教、文化活动。这就意味着,民生建设首要的是从经济建设抓起,经济建设是基础,是其他一切人们活动的前提与保障。我们说民生有三个维度,即生存、生计与生活,那么,经济建设更多的是从第一个维度讲的,它为后者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与前进的动力。没有生存,一切皆失去意义,没有提供物质保障的经济建设,上层建筑只能是空中楼阁,那不是我们想要的。

推进经济建设,充分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是民生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为更高一级的幸福目标提供必要的前提与物质保障。人民群众是财富的创造者、价值的创造者,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人民利益至上原则,便是一切为了人民的合法利益,同时为了人民的一切合法利益,换言之,人民利益便是一切,它成为党与政府行动的指南。历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则国家昌盛;民生遭遇痛苦,则社会动荡不安。人民利益变成现实,则要依靠正确的经济建设方针,只有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社会财富才会得到增进,民生幸福才具有真正实现的基础与保障,因而,经济建设的宗旨便在于实现全体人民的幸福生活,而并不是追求一部分人物质利益量的上升,却使另一部分人不断陷入贫穷。只有努力实现、维护、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所面临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大问题,才能使人民群众真正过上好生活,为民生幸福铺设坚实的物质条件。由此可见,物质文明建设是成就中国民生进步的有力基石,也是民生幸福的前提和条件。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中等收入人群的利益依然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农”问题尚有待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保障与救济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的贫困现象依然存在,贫富差距在不断拉大,亟待化解由此而引发的各类风险。邓小平在社会主义本质论中反复强调“共同富裕”思想,正是因为只有人民共同富裕了,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根本原则才能够得到真正的体现,否则,“一切为了人民”就只是一句空话。邓小平曾经指出,此前我们讲先发展起来,可现在看,发展起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须搞共同富裕,达到了共同富裕,社会就稳定了。全国人民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将怎样分配,这都是邓小平担心的大问题。问题早就被看出来了,但解决分配公平问题比解决发展问题更加困难。在邓小平的眼中,分配的问题大得很,要动用多种手段、多种方法、多种方案来解决。今天看来,他的担心不无道理。共同富裕问题与分配公正问题是紧密相连的,或者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彼此无法分离。这两个问题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或者说是发展中、民生建设中的难题,而且是具有极大紧迫性的难题。

两极分化不仅不利于政治的稳定、社会的和谐,而且还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首创性的正常发挥,甚至造成不健康的后果。“如果不提出经济要求,不直接而迅速地改善劳动群众的状况,劳动群众是永远也不会同意去考虑什么全国的共同‘进步的。只有在改善劳动者经济状况的条件下,群众才会投入运动,积极参加运动,高度重视运动,发扬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坚定不移的精神,并对伟大事业忠心耿耿。” [1] 经济状况是民生的重要内容。如果不关心民生问题,人民群众就不会忠心投入党和政府开展的各种活动,将直接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总之,将直接影响到“中国梦”的实现。因而,只有我们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尽最大努力解决人民所关心的问题,就一定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衷心拥护,就会越来越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力。这是我们民生建设实践的良性循环,只要心系人民,利益惠及人民,人民的创造性活力就可得到充分发挥,人民就会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就会离自由王国更近。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我们更多地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国共产党有着关心人民生活的光荣传统。毛泽东开启了这方面的先河,他曾语重心长地指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 [21]138 我们绝不可以说,今天这些事情没有必要做了,而是相反,它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怀,它构成了党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命脉。我们在对人民群众的政策上面,不需要讲大话、假话、空话,而是要做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 [3] 他指出,我们的第一方面工作就是要给人民以福利,研究人民的生活问题、生产问题,是要解决民众所关心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去讲空话大话。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在群众中检验我们的意见是否正确。共产党并无自己的私利,而是为了民族和人民谋福利。“共产党员是一种特殊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是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他们生根于人民之中,他们是人民的儿子,又是人民的教师,他们每时每刻地总是警戒着不要脱离群众,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的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 [4] 由此可见,在毛泽东的心中,民生利益、民生福利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第一件大事,应该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必然成为未来民生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公平正义:民生改善的制度保障

当物质文明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公平正义、民主、尊严等便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民生内容是极为丰富的,从生活内容上看,它应当包括那些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比如获得良好的营养供给,保证身体健康等;也应当包括更加复杂的成就,如感觉快乐、获得自尊、身份认同、适当的发展机会、政治参与的自由等。前者为物质利益,后者为精神文化、政治权利利益。它们共同成为了每个人生存状态的构成要素,成为对民生状态评估的重要内容。如此丰富的民生建设工程的实现,无论如何离不开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否则,一切皆成为空谈。

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不仅可以保证走共同富裕道路,而且可以确保人民的主体地位得以发挥。正义制度的设立,就是要保证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去,各司其职,享受着自己的政治权利,同时履行着自己的义务,每个机会都向全体人民开放,社会和谐由此开始。社会制度是否公平正义,并非是制度本身造成的,而是制度的制定主体所把握到的,因而,一项社会制度是否公平正义,关键在于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看是否意识到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即历史的“剧作者”和“剧中人”,是否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否意识到人民群众的发展愿景。一项善的社会制度,都是把人民群众视作“目的”而非“手段”,都必然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要考虑到每个人的发展机会,考虑到人民是否可以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各项成果。“社会安排、法律、制度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它们而设,这是对的;它们是人类福利和进步的手段和工具。” [5]善的制度可以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而恶的制度却可以把人民引导到灾难的境地。“公正是对社会有用的,因而至少其价值的这个部分必定起源于这种考虑,要证明这一命题将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公共的效能是公正的唯一起源,对这一德性有益后果的深刻反思,是其价值的唯一基础;这个命题则较令人好奇和重要,将更值得我们考察和探究。” [6] 历史上的每一次动荡都无不与公平正义的制度实践相关,每一个太平盛世莫过于正义的社会制度的运行。

公平正义的制度更能体现人民政治地位的平等,促进人们积极投身于政治活动之中去,并大力支持政府与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守法、爱国的公民,更为重要的是,还可为国家民生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党和国家的事业、为“中国梦”的实现尽到应尽的义务。如果一个人不讲道德,或不遵守法律,其影响或破坏性较小,可能会损害极少数人或个别人的利益,只会为一小部分人带来痛苦,而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或破坏整个社会秩序的可能极小,因而治理起来也较为容易。然而,如果用以调节整个社会规范的社会制度成为了“恶”,那么,受损失的就将是整个社会,破坏的将是整个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损害的将是所有人的利益和安全,严重者将给政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样的后果,对民众而言,不是幸福而是极大的不幸。公正的社会制度,是一国为公民留下的宝贵财富,没有什么东西能比正义的制度更能为民众带来幸福与安宁的了。“在所有杰出的留有难忘成就的人物中,首要荣誉看来应属于立法者和国家缔造者,因为他们为保障后代的安宁、幸福和自由,留下了法律制度和政治体制。” [7] 而非正义的制度只能平添人们的愤愤不平,严重者会激化此种情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因而是非常危险的。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强柱石。马克思所强调的消灭私有制、实现劳动人民的解放,目的就是要消灭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群众,应当体会到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加强认同感。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基础正在于平等、正义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得到全面发展。邓小平强调指出,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公平理论的制度设计,就是要让劳动人民真正体会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这样才体现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党性。执政党欲巩固其执政地位,只有保障并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一旦社会主义的公正性无法得到保障,共产党的公平理念得不到巩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就只能化作泡影。只有在制度上促进公平正义,坚持权利公平、制度公平、分配公平、教育公平,才能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风险,进而凝聚民族的向心力,发挥人民的战斗力,促进人民群众的自我实现。“在社会领域内,正义的观念和原则必须化为现实力量才有意义,生命和权利必须有现实的基本制度作为保障才不会流于空谈。” [8] 公正、完备的民生建设制度,将成为党和政府进一步完善民生的强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改善内在地蕴涵着民主、平等、正义,这是人民幸福之梦能够实现的保障。在正义的制度下,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平等发展的机遇,因而每一个公民均可激发起主体意识、进取心和创造力,进而使得中国梦转化为现实。发展机会是人们进一步发挥自身潜能而得到进步的可能性,这种潜在的可能性构成了发展的现实性的原因,只有公平地拥有这种潜在的可能性,其结果才可能是正义的。发展机会充分展示了人们未来生活的走向和前景的亮度,是光明还是黑暗全依仗公平正义的制度,正义的制度可以保障每个人都有美好未来的潜在性,而非正义的制度则完全可以毁掉人们的前程。于是,“所有使我们损害一切公正的东西,应该不惜任何代价加以除去。这样做的人将在任何情况下享受更大的安宁、公正、保证和幸运”。[9] 一切社会价值――包括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和基础等等――都需要平等地加以分配,除非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因而,公平的发展机会不仅是大道理,而且是人民群众未来发展和能力实现的硬道理。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要使每一个中国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10] 有梦想就有机会,有奋斗就有奇迹,只要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得以充分发挥,一切美好的东西皆可以创造出来,一切美满幸福的生活都可以实现。

当然,民生向善的实现,还必须考虑到良好的生态对可持续发展所起到的保障效能。而且,公平本身不仅表达着人与人之间的正义性,更涵摄着自然界万物之间的正义,在此意义上,生态乃另一重正义之域。

三、绿色政治:民生改善的生态之维

如果我们没有新鲜的空气供呼吸,没有洁净的淡水供饮用,没有耀眼的阳光供温暖,健康将离我们远去,生存便难以为继,生活更无从谈起,幸福成为痴人说梦。我们应当感谢大自然的恩赐,可如今,大自然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以至于反过来威胁到了人自身的安全。我们必须被唤醒,走绿色政治之路,通过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成为改善民生的另一基础性内容。

中国“天人合一”的智慧,“苏格拉底式”的智慧,都要求着对自然心存敬畏。理学著名代表朱熹说:“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之于天也。既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朱子语类》卷十九)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自然被看作是圣人效法的对象,“天无二日”、“人无二主”的天人合一思想描绘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自然是人“安身立命”之地,人不应当虐待自然。“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站在牢固平衡的地球上吸入并呼出一切自然力的人”。[11] 今天,人类深陷危机,人们过分地陶醉于科技与工业所创造的人工环境中,不但没有真正理解自然,反而毁灭了自然。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 [12] 那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无一例外地表明了,大自然的奥秘并未被人类完全掌握,它的确是神秘的和令人敬畏的。破坏了自然规律,人类就会得到报复,保护自然界、合理利用自然界为人类服务,既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根本保障,也是人类对自然界所负有的神圣的不可推诿的责任。

马克思主义认为,对人的一切问题的研究都要从现实的和有生命的个体本身出发。世上最可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且只有一次。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社会里,人的生存际遇的风险大多来自于自然界,人们可以通过社会实践以科学的方法去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避免,因而,大规模的生存风险是可以得到化解的。对人的生存的责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似乎成了一个定论,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进步与GDP增长,人们不断地改进现代技术,并以“人道秩序”取代“自然秩序”,从而严重地割裂了与自然界的本然性联系,使之按照人的意志来重新组装,生产出满足人类欲壑难填的产品,这不仅破坏了自然秩序,而且威胁着人的生存及可持续性存在。我们看到,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生态失衡、过度地消费最终都使人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风险殃及到子孙。鲁迅在《拿来主义》一文中指出:“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 [13] 因此,我们不仅要为今天的人们的生存负责,而且要为未来的人们的生存负责。人作为一种智慧的生物,不能够只会向自然界索取物质财富,还应当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评价,并以责任去约束与规范。人类的力量是强大的,但也是有局限的,人类可以征服大自然,但无法阻却来自大自然的反作用力。因而,我们在高歌自己的成就时,要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反省。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人类的智慧,也才能以这智慧拯救人类的未来。这就要求我们对未来的人生存与发展负责。当下我们“预支”未来的物质财富,就是在扼杀未来的生命。人的生存,不仅是一种实然性存在,而且是一种应然性存在。这种应然性存在就是指向未来的具有潜在性和可能性的人的存在。

如今,我们正在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梦无疑就是一个“幸福梦”、“生态梦”,它在本质上内涵着快乐、健康、安全、和谐等。那么,失去生态平衡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这个梦想的实现。甚至有人警示道,食品安全、大气污染、土地征用、生态破坏,资源滥采,所有这些题目后面都站着一群沉默的百姓以及一群钻空子暴富的商人和腐败的官员,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梦就会变成富有者的春梦,弱势者的噩梦,工薪阶层的白日梦,装睡唤不醒的官员们自说自唱的醉梦。这样的警示无疑表达着对中国梦的重视,也表达着强烈的风险意识,更表达着为实现中国梦而内心怀有的重大责任感。这样的警示无疑表明了,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因为失去了生态文明的民生,就等于失去了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生态文明建设理应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和谐入手,到人自身、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

绿色政治道路成为民生建设的必然与根本选择,它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和全国人民的前途和命运。党的十八大将生态建设提高到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形成五位一体的建设道路,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已成为关系到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大计。没有生态文明,民生幸福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经济增长了,人们却呼吸着受到污染的空气,喝着对人体有害的水,时常受到自然的报复而不是保护,那么人民的生活就不是幸福,而是不幸。因而,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并强调突出其重要地位,将其贯穿于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之各项事业中去,使之融合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是民生改善的有效路径。在此路径下,我们需要更加自觉地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态,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之路而不是工业文明发展的老路。这条路也必然有助于推进民族振兴的文明事业。

四、民族振兴:民生改善的文化魂魄

一个民族,倘若缺失了应有的精神支柱,就等于丧失了灵魂、失去了凝聚力和生命力;缺失了高昂的民族精神,就等于丧失了敢于抬头正视一切,与其他文化和谐相处的勇气与魄力。一个缺乏民族精神的国家,其人民的生活是没有尊严的、受屈辱的、受欺凌的,因而是痛苦的。民族振兴正是提升一国人民的民族精神,建设民族先进文化的正确方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在于振兴中华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让每个人都升腾起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进而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民族精神具有历史继承性和时代特色。一个民族的精神必然要求符合时代的要求,才能动员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和发展推动力。强大的民族并非一定是受欢迎的,美国很强大,但在世界很多地方都成为憎恨的对象。因而一个民族国家,仅仅经济、军事强大了,或者说只是硬实力提升了,并不意味着该民族国家获得了振兴。硬实力的提升,只是实力强盛的一半,另一半则是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提升文化软实力,就要建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民群众的一把钥匙。“一个社会不应局限于物质生产和经济交流,它不能脱离思想概念而存在。这些思想概念不是一种‘奢侈,对它可有可无,而是集体生活自身的条件。它可以帮助个体彼此照顾,具有共同目标,采取共同行动。没有价值体系,就没有可以再生的社会集体。” [14] 民族精神、核心价值观将影响到一个民族振兴的进程,成为一国内部力量得以聚合的因素。

中华民族的振兴和其民族精神是一个相互塑造的进程。中华民族在传统上具有团结统一、勤劳勇敢、爱好和平、自强不息之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的发展,必将在继承历史的基础上,把握时代的脉搏,与时俱进,继往开来。“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5] 民族精神不可能独立存在和发展,而是与民族的历史实践活动联系在一起的。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促使中国人民进一步自我反思并形成自我认同,进而凝聚在一起,通过协调与合作,形成了共同的奋斗目标,因而形成了共同的文化形式和价值追求。民族精神使中国人民产生共同的社会心理和归属感,进而推动文化发展。民族精神通过民族文化反映出来,起着对民族现实的历史性创造活动的引领作用,凸现出对时代性问题的回应。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市场的今天,必须重建自信心和进取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求我们在创造中展现魄力与活力,不断弘扬民族精神,以开放、自信、自强与创新的姿态,培育与时俱进的民族精神。

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民族振兴,体现出的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彰显民族性、科学性、大众性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便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群众的精神动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国共产党思想与精神上的旗帜,没有文化的引航,人民的精神世界将不会丰富起来,全民族精神力量得不到充分的发挥。物质贫乏当然不是社会主义,但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为:精神空虚亦不可称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它不仅仅关系到经济建设的成与败,关系到民生建设的成与败,而且关涉到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败与得失,关涉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涉到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因而,民族振兴就要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文化发展的趋势,把握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新期待。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对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强国,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疑具有战略意义。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民族振兴,就要求我们建设先进文化。“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要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显著标志。”[16]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味着中国文化的繁荣兴盛。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建设文化强国,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软实力,升华中国人民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毛泽东曾指出:“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 [17] 他还讲道:“伟大的胜利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已经复兴了并正在复兴着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文化。这种中国人民的文化,就其精神方面来说,已经超过了整个资本主义的世界。” [18]1516 中国人民的文化应该是先进文化,它曾在和正在人类发展史上闪耀着光芒,对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而中国人民理应为此骄傲,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应当得到巩固和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振兴的灵魂和精髓。一国欲形成自己的社会认同,构建休戚相关的共同体,就必须要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将成为引领中华民族振兴的灵魂,其指导思想为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民群众共命运,焕发出强劲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创造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把握好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价值取向,始终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和首创精神,以保障其各项权益。这些建设目标,都被纳入改善民生的范畴。而民生改善的实现,就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我们确立共同的理想信念,激发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实现民族走振兴之路的制度之魂。

民族振兴之梦便是人民幸福之梦,这个梦想的实现要靠这个民族的每一个公民。“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 [10] 民族振兴梦想的实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其成果被人民群众所享有。毛泽东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充满了自信,他指出:“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上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2]106 这婴儿正在孕育力量,等待时机,有所作为。现在,国内条件具备,国际环境有利,加上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优越性的充分发挥,民生幸福的未来应当而且必然成为现实。当然,我们追求民族振兴,并非要称王称霸,给世界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招致其他民族的憎恨甚至仇恨,而是帮助世界其他民族“去昧”和“去蛮”,以提高人类文明的程度。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理应对人类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必将有利于全人类。

习近平指出,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必定实现,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既定目标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能实现。民族振兴之梦是一个伟大的蓝图,是全中国人民为之奋斗的光荣目标,是为着全体人民美好生活的构想与设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们努力,凭借中国人民百折不挠的精神(当然不止这一种),以一种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与责任意识踏上征程,这个梦想定能成为现实!

五、政府责任:民生幸福实现的根本

民生建设的终极目的,就在于要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而美满的生活,是让广大人民在安居中乐业,在生活中享福。“当大多数公民一切必需品都有了保障的时候,这个民族就可以认为是幸福的了。人民的幸福表现在以法律维持社会秩序和均势,表现在公民人身安全和他们的私有财产有保障,表现在全体公民不用过度劳动就能满足自己的需要。” [19] 不管我们是否同意这种观点,但当我们看到,土地经过精耕细作而膏腴肥美,令人愉悦,农民们并未过度劳累而家庭人丁兴旺,成员健康,其生活需要得到了满足;城市商业与手工业得到鼓励,事业得到广泛的发展;城市生活丰富多彩,光景夺目,令人惬意;财富分配适当,人们都为朴素的住宅增添了满意的光彩,居民生活开始富裕了;等等,这就意味着开始走向全民幸福了。

民生幸福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中国,民生责任要求党和政府承担起人民的生存、发展与享受的重任,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收入、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以便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因而民生是否幸福就是检验党和政府是否做到了“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试金石,成为党的立党之基、政府的执政之本。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求,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再次提出了“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足见我党对民生问题重视的程度。党和政府的决议充分表达了进行民生建设的责任心。一个健全的社会,必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是一个符合人的生活与发展的社会。毛泽东指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是叫向人民负责”。[18]1128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以人为本”的责任主旨。这个责任就是要保证实现人民安全生存、幸福生活、自由与全面发展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转型期的中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令世人瞩目和惊叹。但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与不平衡性也在逐渐显现,人民收入参差不齐、贫富差距扩大的情形更值得关注。处于“后发”现代化的中国,现代化刺激和加强了公民的欲望与期待,追求利益的奢求不断膨胀;政治与经济尚不具备现代化条件而无法满足人民愿望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容易使人产生“挫折感”;社会经济发展的诸多不确定性与不安全感,导致了一些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多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经济整体素质不高和竞争力不强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可回避,必须逐步解决而不可任其发展。” [20] 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在不断加快,与此同时,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分配方式和就业形式在不断地呈现多样化态势,发展的不平衡性容易导致社会风险,积累的矛盾与冲突越多,风险就越大。因此,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责任在于,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要解决好这些十分复杂与尖锐的矛盾,其表达着对人民负责任的行为方向。

习近平强调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求党担负起推进民生幸福的责任。中国梦

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构想,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自身未来走向的科学设计。它不仅是一个梦想,更是一种责任,是为实现民生幸福而承担的历史使命。中国梦是“民族振兴之梦”、“国家富强之梦”、“人民幸福之梦”,而此三者本质上又同是一个蓝图,它们都指向同一个目标,那便是“民生幸福”。无论从“宏大叙事”抑或是从“个体存在”出发,其宗旨都会归结到人民生活的幸福上面来。“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指向“幸福”的民生建设,是我们党和政府正在做的一项伟大事业,它必然为人类幸福的获取做出巨大贡献。由此,中国梦成为中国政府的向“善”追求,其目的正要追求民生幸福,换言之,民生幸福成为中国梦所追求的“至善”境界,成为人民的重托、党和政府的责任。

民生幸福乃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大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21] 改善民生,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至善追求,更是党和政府的最高价值选择。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而人民的幸福生活正体现出国家的长治久安、富强文明的样态。我们所强调的国富民强,便已经内涵着人民幸福之义。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那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2] 无疑,民生幸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归宿。

我们已经进入改革攻坚时期,不能再单纯依靠经济增长,而是要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同贫穷的时代已经过去,促使全体国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时代正在成为现实;摸着石头过河、边走边看的时代必然成为历史,而目标明确、路径清晰的、追求民生幸福的时代正在到来;矫枉过正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应当被理性发展的时代所取替;被动对外开放的时代应当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主动迎接、参与全球化进程,并积极争取在国际上发挥大国作用的时代。这是我们发展的机遇期,紧紧抓住这个机遇期,有所为有所不为,时刻不忘民生幸福的伟大目标,我们就一定能够到达理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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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任山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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