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毛泽东文集》中的“建国”和“解放”
2016-03-23贾晓旭李桂花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贾晓旭++李桂花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国际法中并不意味着新国家的成立,而是新政府的成立。是“建立国家”还是“推翻反动政权,建立新政府”直接关系着新中国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国际法中的“继承”,更关系着国家的统一。《毛泽东文集》作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载体,体现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中国集体领导人尊重史实,以符合国际法的标准和逻辑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统一台湾提供法理依据。
关键词: 建国; 解放; 毛泽东文集; 主权
中图分类号: A841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1.024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建国”成为了一个具有特殊含义的专有名词,无论是在先前的各级政府公告中,还是在学术权威期刊、著名文艺作品中皆有所涉略。现代汉语中,“建国”拥有“建设国家”和“建立国家”两个义项。1949年,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向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这句话是否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天建国了”?“新中国建国后”与“新中国解放后”又存在着怎样的差异?笔者尝试以《毛泽东文集》为切入点,运用相关语言学知识,侧重从国家主权角度阐述以上问题。
一
《毛泽东文集》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载体,其覆盖广度、收录文献题材多样性、跨越时长均在目前现有出版的毛泽东各系列书籍中位居前列。首先,《毛泽东文集》共有八卷,总字数为246.8万字,文献803篇。[1]文献数量之多仅次于《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鉴于《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未涵括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的文献,故其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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