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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人的能力培养
——基于案例研习模式的分析

2016-03-21刘铁光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6年5期

刘铁光

(湘潭大学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人的能力培养
——基于案例研习模式的分析

刘铁光

(湘潭大学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摘要:法律人的能力包括掌握系统法律知识的能力、法律思维的能力与解决能力,该三种能力的培养是法律硕士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由于法律硕士三年或两年的学制、自身思维模式以及当前法律硕士的课程体系,是法律硕士法律人能力的培养遭遇困境。案例研习模式通过案例的选择、课程设计以及研习步骤的科学规划,可以有效地培养法律硕士的法律人能力,实现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

关键词:法律人能力;法律硕士;案例研习

1995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置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告》,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得以设立。该报告明确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是专业学位之一,其专业定位为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正、审判、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不可否认,法律硕士(非法学)历程20年的人才培养,为社会培养了各种类型的法律人才。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未曾经历本科法学教育的法律硕士,法律硕士短学制(三年或两年)加之学生司法考试的压力(理工背景的法律硕士还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压力),法律硕士生毕业之后,是否能够具备法律人的能力,一直广受诟病,正如论者所言:“法律职业素养与能力培养不足, 就业分配没有充分显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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