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中国特色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方向

2016-03-19张云飞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6期
关键词:生态治理中国特色生态文明

张云飞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试论中国特色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方向

张云飞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在当代中国,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治理领域上,必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和生态环境产品的公共性质,坚持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的全民性和生态环境产品的共享性,坚持公域与公益的统一。在治理主体上,在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前提下,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作用,坚持一元和多体的统一。在机构设置上,必须加强生态治理的顶层设置,推行生态治理的大部门制,设立生态治理区划机构,坚持条条和块块的统一。在治理方式上,必须让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坚持法治和德治的统一。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治理;中国特色;体制;现代化

生态治理体制是影响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的关键变量,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是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生态治理体制是对可持续领域(人口、资源、环境、能源、生态安全、防灾救灾减灾等)以及影响和制约可持续性的社会系统领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进行管理和治理的制度结构和运行模式,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结构和模式。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固然需要学习国际生态治理尤其是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经验,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之路。

一、坚持公域与公益的统一:明确生态治理领域的性质

正如所有制的性质和分配方式决定和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一样,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生态环境产品配给制度是影响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方向的关键因素。一般而言,自然资源产权安排和生态环境产品配置构成了生态治理的领域(对象)。对此,我们必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和生态环境产品的公共性质,确保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产品的收益为全体人民共享。即,在治理对象上,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必须坚持公域与公益的统一。

(一)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和生态环境产品的公共性质

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基本来源的自然资源资产,是大自然馈赠给全人类的宝贵礼物,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谁都不是其所有者,必须归全民所有。在现有的民族国家格局中,一国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理应归该国的所有人民所有。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更是如此。

对此,我们不能以“公地悲剧”为借口,大力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的私有化。其实,“公地悲剧”的根源不在于公有制,而在于对公地的自私利用缺乏必要的监管,在于对公地的生态阈值缺乏必要的科学认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罗姆的实证研究表明,自然资源资产的私有化并未使私有者理性地对待自然,实现效益最大化,而是同样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一位生物学家在谈到濒危物种的所有权时指出:“私有化(privatization)和生态旅游(eco-tourism)的发展已给这些动物提供了一种价值,即收紧反馈环并提供给人们一种进行保护的动机。这并不意味着私有化没有风险。分配所有权给某些个体,或许就因此拒绝了其他个体享有所有权,在极端的情况下,这意味着制造贫穷、煽动反叛。此外,如果经济贴现率只顾对现在的过度开发,而不管对未来的保护,那么私有化并不能担保物种得到保护。”*[美]西蒙·A·莱文:《脆弱的领地——复杂性与公有域》,吴彤等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8页。美国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福斯特也提醒我们,土地的非法征用导致的农民的泥饭碗被捣碎和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导致的工人铁饭碗被打碎,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两大诱因;同时,工人和农民对环境破坏的斗争也在不断增加。就此而论,也存在着“私地悲剧”。因此,一味地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的私有化,必然会像按照新自由主义方式推行的国有企业改革一样,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贬值,其代价最终却要为人民群众所承受,成为“私地闹剧”。

同样,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保证全人类永续存在和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具有明显的公共性质。正如习近平指出的那样,“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07页。。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自然物品的基础上形成的公共产品,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和直接的溢出效应。例如,不论是谁,都能够从植树造林形成的良性生态循环(生态涵养)中受益。对此,绝不能推行私有化。

在总体上,明确生态治理领域的公域(公共领域)性质,既是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也是确保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前提。

(二)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的全民性和生态环境产品的共享性

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和生态环境产品的公共性质,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具体表现,因此,必须将之纳入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框架结构中。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列宁就明确要求将下述规定宣布为法律:“所有地下资源,如矿石、石油、煤炭、盐等等,以及具有全国意义的森林和水流,归国家专用。一切小的河流、湖泊和森林等等交给村社利用,但必须由地方自治机关管理。”*《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50页。在坚持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关键是要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在当代中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是影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成效的重要的体制原因。在前一个方面,必须确保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国家的在位(到位)。目前,关键是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职责的体制,切实防止借改革之名导致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流失和贬值。在后一个方面,必须确保作为历史、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的人民的本位(以人民群众为本)。关键是要避免自然资源资产的收益归少数人享有而广大人民却要承受由资源资产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代价,生态环境产品的价值为人民群众创造但是人民群众却被排斥在生态环境产品的享有之外。

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人民本位”的“国家在位”,容易导致体制的僵化。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管理和监督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产品的权利,才能避免“公地悲剧”。目前,必须通过法律赋权的方式让人民群众真正行使这种权利。同时,脱离“国家在位”的“人民本位”,容易走向民粹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容易导致稳定的丧失。只有让社会主义国家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的权力,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共享自然物品和生态产品。

在此前提下,在坚持自然界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向全体人民开放的同时,作为生态治理成果的生态环境产品也必须向全体人民开放。围绕这一议题,“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提出一些创新性的政策安排。例如,“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16年3月18日。按照这一思路,我们要以自然资本和自然价值为客观依据,在完善国家征收资源税制度的同时,要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的权益金制度,将资源所有者权益纳入到资源及其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中;除了正常的纳税之外,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收益(红利)必须形成兼顾国家、企业、职工、社会的分享机制,要确保人民群众尤其是利益受损群众从中受益。当下,可将这些收益投入到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中,以确保其公共利益性质,为全体人民群众所共享。

总之,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必须以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前提,既要防止“公地悲剧”(吃大锅饭导致资源枯竭、环境破坏、生态恶化),也要防范“私地闹剧”(资源资产私有化导致的私有者的急功近利,排斥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生态环境产品),关键是要从法律上确认生态治理领域(对象)的公域和公益相统一的性质,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二、坚持一元与多体的统一:划定生态治理主体的关系

“公地悲剧”和“私地闹剧”的发生都与其背后的政治体制有关,与治理主体的结构有关。在治理主体上,国际社会较为推崇“多中心治理”模式。根据我国实际,结合国际经验,我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该体制也适用于生态治理。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必须在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前提下,进行广泛社会动员,构筑强大社会合力,坚持一元和多体的统一。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生态治理的领导

当代中国的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创新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1、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在西方社会,先有资本主义国家后有资产阶级政党,缘此,形成了政党政治的格局。新中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即先有中国共产党后有新中国,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和人民的选择。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承担起领导中国实现民族复兴和现代化的历史重任。2、中国共产党是自主和主动寻求生态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不仅先后提出了生态文明、绿色化、绿色发展等理论创新概念并将之转化为国家战略,而且明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容写入了党章,提出了实现生态文明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这本身就是绿色制度创新的典范。

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努力:在建设性方面,中国共产党必须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理论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以绿色理论创新推动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立法建议的能力和水平,以绿色法制创新规范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决策生态化的能力和水平,以决策创新带动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提高领导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政绩考核的能力和水平,以绿色政绩指挥棒引导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在预防性方面,中国共产党必须不断提高环境事故、生态风险、安全事件等问题的预警和化解能力,以倡导安全发展推动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提高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化解能力,以创造性的群众工作推动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提高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和处罚能力,以政法工作的创新推动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责任的问责和追究能力,以完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来推动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国际生态环境冲突的预警和化解能力,以维护国际生态安全的方式推动国内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关键是,必须提高党带领人民依法进行生态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构筑和优化生态治理的社会合力

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还必须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构筑生态治理的社会合力。1、中国共产党不可能独揽一切生态治理事务。我们要看到,“只靠共产党员的双手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幼稚的、十分幼稚的想法。共产党员不过是沧海一粟,不过是人民大海中的一粟而已。”*《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82页。因此,党不能代替政府、企业、社会和民众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具体到生态治理领域来看,由于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公共性、复杂性和滞后性等特征,因此,更需要各种力量的介入和参与。这样,执政党才能避免决策的失误和偏差。2、只有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才能有效实现生态治理的目标。从国外经验来看,高度集权往往是导致环境危机的重要原因,因此,生态治理必须形成广泛的社会动员,加强环境民主。“只有通过各种群体——生态的意识形态、利益集团、在环境上具有敏感性的事业部门、政党和领导者、第三世界农民群体等等——的某种实际的工作联合(working-together),并均受到不同道德关怀的激励,生态主义的政治目标才能实现。”*[英]布赖恩·巴克斯特:《生态主义导论》,曾建平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163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更应如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随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的推进,国家、市场、社会三个部门构成了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体结构。在生态治理中,关键是要落实三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而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对于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来说,必须将生态治理作为其基本职能,努力将自身建设成为生态型政府。为此,必须大力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着力防范市场经济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问题,将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起来推进生态治理。尤其是,必须将对自然资产和环境保护的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自然资本强国”。二是对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来说,必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履行生态环境责任,既要通过生态会计和生态审计的方式促进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绿色化,降低外部不经济性带来的风险;又要通过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式保护劳动者的生态环境权益,全力避免企业生产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对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威胁和危害。三是对于作为社会主体的民众来说,必须内外兼修。对内,必须通过生活方式的绿色化,大力降低日常生活尤其是高消费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要通过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绿色化来提高自身的生态文明意识以及参与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对外,必须通过社团(环境NGO)和社运(环境运动)的方式监督政府和企业履行生态环境责任的情况,同时进行自我教育。环境NGO和环境运动是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治理的重要形式。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之视为帝国主义“和平演变”的工具和产生社会动乱的根源,不能一味地采用武力镇压的方式,而必须依法加以处理。即使是面对环境群体性事件引发的违法犯罪问题,也应如此。“毕竟,反叛仍然是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只不过是以抗议的形式表现出来。”*[美]彼得·德鲁克:《社会的管理》,徐大建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此外,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在生态治理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理应充当起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对话、协商和合作的发起者、召集人和监督者的角色。

总之,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必须坚持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必须把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和发动社会的多方参与统一起来。唯此,才能群策群力,和衷共济,实现善治。

三、坚持条条与块块的统一:优化生态治理机构的设置

生态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优化生态治理机构的设置,强化其职能。生态治理机构是生态治理的实体性要素,主要职责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进行监督和管理。现行的以行政区域为主的机构设置是影响我国生态治理成效的重要体制原因。为此,“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16年3月18日。这样,在机构设置上,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要求我们将条条(行政系统)和块块(行政区域)统一起来。

(一)加强生态治理的顶层设置

改革的顶层设计要通过顶层机构的设置才能成为现实。为此,中央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在其下,又设立了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经生小组)。之所以如此,关键是要统筹环境和发展的关系,探索绿色发展模式。经生小组成立以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出于以下考虑,我们建议独立设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1、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不可或缺的一位。既然生态文明建设是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领域,那么,就应该像对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体制的改革一样,专门对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生态环境问题有其复杂成因,既与经济体制有关,也与政治、文化、社会等体制有关;既与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有关,也与空间结构、治理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有关;因此,必须从系统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专门设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有助于从总体上解决问题。3、绿色发展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途径。作为一个整体的“五大发展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创新成果。但是,单纯就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关系来看,生态文明是目的和价值,绿色发展是工具和途径。因此,为了不降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需要专门设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总之,加强机构的顶层设置,就是要按照系统集成的方式,统一行使生态治理的中央职能,强化中央生态治理机构的专门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推行生态治理的大部门制

自然界是一个复杂系统。我们要看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所以,“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09页。据此,我们应该考虑推行生态治理的大部门制,即要把分散在各个行政部门的相关的生态治理事务相对集中在一个部门,从整体上进行规划、监督和管理。1、建立和完善资源管理大部门制。为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和自然资源资产,国家应该授权一个部门代表人民统一行使资源所有权,独立进行资源监管和行政执法,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性,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的保值和增值。2、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大部门制。为了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的排放,统筹各种防治污染的工作,国家应该授权一个部门代表人民统一行使环境管理权,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确保自然环境的可持续性。3、建立和完善生态安全和修复大部门制。为了统一维护生态安全和进行生态修复,国家应该授权一个部门代表人民统一行使生态安全权,独立进行生态安全和生态修复方面的监管和执法,确保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由于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生态安全等要素是社会存在的重要条件,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变量,是生态治理的基本领域,因此,国家应该将这些方面的管理工作集成起来,将相关的机构整合起来,设立国务院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或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行使生态治理的行政职能。当然,建立大部门制不是要复活“大政府”,而是要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成为“强政府”和“好政府”。

(三)设立生态治理区划机构

生态环境问题具有按照自然地理区域呈现的特点,因此,应该以自然地理区划为客观依据,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统筹该区域的可持续事务。1、设置和完善全流域生态治理机构。江河湖泊流域自成一个生态系统,现行的分而治之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统筹全流域的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此,亟须按照全流域统一管理和治理的方式加以推进。例如,按照习近平“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习近平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 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人民日报》2016年1月8日。的指示,我们要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为此,可以考虑设置打破行政区域的长江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之类的机构。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能是统筹考虑可持续事务,统筹考虑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等。2、设置和完善主体功能区生态治理机构。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一定范围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主体功能,因此,必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这一制度,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经济特征等因素划分其主体功能,合理规划和利用国土空间。从国家生态安全层面来看,我们提出了构筑以“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两屏”是指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三带”是指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两屏三带”构成了一个绿色发展和生态安全的整体框架。每一屏、带都自成一个生态系统,需要统一管理和治理。因此,除了建立国家公园制度之外,在每一屏、带都应设置相应的生态治理结构,统筹考虑和管理其可持续事务。3、设置和完善跨区域生态治理机构。污染的形成、表现和危害都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点,因此,必须跨区域设置生态治理机构加以协同治理。针对北京市遭遇的雾霾问题,习近平指出,必须坚持“本地治污和区域协作相互促进原则,多策并举,多地联动,全社会共同行动”*《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11页。。据此,必须全力构建“环首都圈生态共同体”,以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作为优先领域和合作重点。同时,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完善可持续领域的合作机制,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样板。由于该工程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因此,通过设置跨区域的生态治理机构,可以有效地推进这一工作。按照区域设立生态治理区划机构,不同于西方的“生物区域主义”(bioregionalism)*[英]戴维·佩珀:《现代环境主义导论》,宋玉波等译,世纪出版集团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1页。。生物区域主义主张放弃民族国家进行单纯的自然地理区域自治,是一种绿色政治诉求;而设立生态治理区划机构的设想是一种主张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区域进行生态治理的绿色政策建议。

总之,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必须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起来考虑,要从自然生态系统的系统性出发,将条条和块块统一起来,按照系统工程的方式设置和优化相应的机构,这样,才能保证生态治理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法治与德治的统一:发挥生态治理方式的合力

与西方“多中心治理”模式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更为重视依法治理的作用,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治理。同时,这一理论要求将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同样,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在治理方式上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的统一,让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一)坚持依法推动生态治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目前,着重要解决以下问题:

编纂中国特色生态文明法典。依法推动生态治理,首先必须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绿色法律框架,但是,存在主体多元化、法律渊源众多等问题,亟待系统化。为此,要像编纂民法典一样编纂生态文明法典(绿色法典)。编纂绿色法典,就是要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科学理念贯穿于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中,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体系。一是在国家大法层次上,应该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科学理念用宪法形式确定下来,宪法要确认生态文明的内容和要求。既然我们已经将生态文明纳入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中,那么,宪法就应该承认和确认这一点。二是应该建立一部“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法”,从总体上统筹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等可持续领域中的立法和法律,统筹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中的立法和法律,统筹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统筹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国内法和国际法。三是在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等可持续基础领域中建立和完善其基本法。例如,应将“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扩展和提升为“环境保护基本法”,从总体上统筹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各种法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在完善上述三个层次法律的前提下,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其他法律和法规,根据实际需要和预警方案提出新的立法。这样,才能谈得上有法必依的问题。显然,编纂绿色法典本身就是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和要求,能够从整体上为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由于环境污染危害的是公共利益,受损者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目前,除了遇到外部因素的阻挠之外,我国推行这一制度也遇到了法律上的阻碍。主要存在“主体适格”太窄和诉讼费用过高等问题。为此,一是要放宽主体适格。一般而言,任何合法社会主体都有公益诉讼的资格(主体适格)。但是,新修订的“环境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4/25/c_126431703.htm。。显然,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适格太窄。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鼓励和支持一切合法社会主体参与公益诉讼,尤其是要鼓励和支持社会部门(第三部门)力量代理利益受害者、受损者参与公益诉讼。二是要降低诉讼费用。由于环境公益诉讼举证涉及到的问题科学性最强,鉴定费用自然会很高,但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收费制度,依然沿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原告支付先期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这样,不仅打击了原告的诉讼积极性,而且会变相庇护污染肇事者。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建立诉讼基金、救助基金、奖励基金,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诉讼费用风险。显然,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要求。

总之,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过程,就是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过程,为依法进行生态治理提供了法理依据和法律制度支撑。

(二)坚持以德推动生态治理

再多再好的法律只有在内化为其道德自觉时,才能真正为人们所信仰和遵循,因此,在坚持依法推动生态治理的同时,还必须坚持以德推动生态治理。在这方面,西方学者倡导的“内在价值”论和“后物质主义”价值观不适合当代中国的国情。目前,我们亟须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大力倡导生态文明价值观。在当代中国,生态文明价值观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和要求:一是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可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表述为: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科学理念。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文明科学理念,就是要求我们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二是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我们在社会共识上的最大公约数。为此,可以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发现和发掘核心价值观的生态文明意蕴。例如,“和谐”自然应该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的要求,即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再如,“爱国”自然应该包括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的道德规范。其二,确立和确认生态文明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例如,既然我们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将生态文明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那么,就应该将“美丽”(山川秀美)作为国家层面的生态价值观,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后,如何从法律上尤其是宪法上表述和确认生态文明价值观,将成为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大力倡导和保护生态权益。如果不保障权利和利益而只强调责任和义务,那么,人们就不可能真心实意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因此,必须大力倡导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将之作为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大体说来,环境权(环境人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免受有毒污染的环境自由权;(2)拥有自然资源的权利”*[英]简·汉考克:《环境人权:权力、伦理与法律》,李隼译,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在我们看来,生态权益是生态权利和生态利益的有机统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也就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同时,在对自然资产和自然物品的公共性确认的基础上,生态权益是社会主体对自然资产和自然物品享有上的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是对其生态需要和生态利益的确认和保障。只有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的前提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利益和生态权利,才能调动起人民群众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性,切实有效地履行生态责任和生态义务。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必须把生态伦理上的诉求转化为生态文明的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为此,我们要积极促进“生态权益”(环境权)入宪。这样,在促进生态权益制度化的基础上,不仅可以为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依据,而且能够进一步推动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

当然,在以德推动生态治理现代化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生态问题看作一套错误价值观念的结果,似乎可以通过颁布一项新的无需考虑那些价值观背后的利益和结构的伦理准则来矫正生态问题”*[英]乔纳森·休斯:《生态与历史唯物主义》,张晓琼等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4页。。这样,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回归到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和生态环境产品的公共性质上。

综上,实现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从治理的领域、主体、机构、方式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的努力,这样,才能形成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

(责任编辑:刘要停)

收稿日期:2016-05-02

作者简介:张云飞(1963—),男,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诉求”(项目编号:15JJD710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D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6]06-0005-07

主持人语:生态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重大举措。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栏目从四个不同的角度展开研究:《以整体性思维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一文,揭示了生态治理中整体性思维的内涵以及价值,提出了如何以整体性思维全面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的看法。《试论中国特色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方向 》一文,从治理领域必须坚持公域与公益的统一,治理主体必须坚持一元和多体的统一,机构设置必须坚持条条和块块的统一,治理方式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的统一等方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生态治理体制现代化的方向。《以环境精细化治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研究论纲》一文,提出了要以整体性、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为基本目标整体推进宏观领域的环境精细化治理实践。三篇论文分别从生态治理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体制机制改革方向和精细化实践方式等角度,对生态治理现代化进行了解读。期待学界同仁不吝赐教,将讨论引向深入。

猜你喜欢

生态治理中国特色生态文明
发展绿色经济背景下的中日能源与环境合作社会发展与法律多元
论周秦生态伦理文化及其当代价值
“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文化产业生态治理
生态文明建设融入高职校园文化发展的思考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花卉旅游发展策略研究
生态文明视阈下河北省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发展研究
贾康:“中国特色”的独立思考的知识分子
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研究
“中国特色”的低速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