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2016-03-18
人大研究 2016年3期
卢鸿福:别把履职当负担 日前,一名负责联系代表工作的同志告诉我,现在的代表工作真难做,2015年,为了组织一次代表小组活动,前前后后花了3个月的时间,不是这个没时间参加,就是那个有事不能来。等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仍有代表临近变卦,最后还是有几名代表缺席小组活动。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卢鸿福撰文说,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代表兼职制,代表除了代表身份外,都有其本职工作。小组活动难免与本职工作存在矛盾,有时不能按时参加,确系情有可原。但一次活动花上3个月的时间联系协调,到最后仍有代表缺席,这难道也能说“正常”吗?事实上,不仅代表小组活动如此,其他常委会组织的诸如征求立法建议、征求报告意见、召集专题座谈会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代表推却参加的现象。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征求意见等各项活动,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障代表履职和服务代表工作的重要方面,有利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反映民意,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发挥代表作用,实现代表的自身价值。代表法明确要求代表参加小组活动及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这于代表而言,既是一项职责,更是一项义务。因此,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应成为代表履职的常态和必须坚守的道义操守。而一些代表却以各种理由规避参加各种活动,无不折射出代表视履职为负担的潜意识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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