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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桂林市场发育中的民间力量
——基于《桂林石刻》的分析

2016-03-18杜艾容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5期

杜艾容

(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纪念馆,河北 保定 071051)

清代桂林市场发育中的民间力量
——基于《桂林石刻》的分析

杜艾容

(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纪念馆,河北 保定 071051)

桂林位于广西东北部,在历史上有“西南会府”之称。自宋代以来至明清,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逐渐成为广西首府和经济中心。大批外省商人进入桂林贸易经商,加速了桂林商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形成。文章以《桂林石刻·清》为依据,利用碑刻学的理论研究方法,试图从一个更贴近基层社会和底层民众的角度,探究在清代桂林社会中,民间力量对市场发育的作用。

清代桂林;民间力量;市场发育

市场的健康发育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民间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历史发展的主体动力是广大基础群众,那种绝对的英雄史观是片面的。根据清代《桂林石刻》中521条原始文献可知,民间力量在清代桂林社会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促进清代桂林地区市场健康发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乡规民约——民间基层管理制度

“乡规民约”简称乡约,是中国基层社会组织中,社会成员共同制订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在城市中被称为街规民约。中国古代关于乡里敬老、睦邻的约定性习俗的记载最早见于《周礼》。明、清两朝在地方上正式推行“乡规”“社约”。历史上的乡规民约大多为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地位服务,但也反映了劳动人民的共同利益和传统的社会美德。乡规民约不同于法律,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形式多种多样(多见于碑刻记载),更贴近生活实际,且对法律的实施具有辅助作用,从而成为民间大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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